福建南平政协专题协商推动生态司法示范区建设

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


  “建设生态司法示范区,以良法善治护航绿色发展,既是推动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更是事关闽北发展、惠及闽北乡亲的大事。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优等生’和‘两山’理念转化的先行者。”

  8月30日,在福建省南平市政协六届二十次主席会议上,围绕“建设生态司法示范区、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这一议题,市政协主席林斌的开场白让这场专题协商会议分量很重、含金量十足。

  拥有世界“双遗”(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保护地)武夷山国家公园的南平,2022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100%,森林覆盖率达78.89%,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居福建省首位……绿色,是南平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生态资源是南平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南平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如何发挥比较优势,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是南平面临的时代之问。


  专题调研发现“短板弱项”

  记者了解到,为了这场专题协商会,南平市政协成立调研组,同时邀请南平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等单位共同参与。调研组在走访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的基础上,自今年5月以来,深入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光泽县、松溪县等地开展调研,先后召开18场专题座谈会,同时在市政协云平台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最终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实际上,近年来,南平市在创建生态司法品牌、审理生态环境案件、建立生态司法修复机制、护航绿色发展等方面作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比如,在生态司法领域改革方面亮点频出,在全市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出台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河岸生态地保护、城市绿地管理等生态法规;成立了全国首家生态仲裁院,全省首创“惩治—修复—联防—教育”四位一体生态司法模式,建设了“一县一品”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创新生态巡查、“林长+公检法三长”工作机制,培育了“夷山带水 检护青绿”生态检察品牌;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全域落实“河湖长制”,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和违规违法开垦茶山整治。

  “近几年来,南平市生态司法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通过这次专题调研,我们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况还没得到根本改变,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司法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南平市政协副主席黄亚慧坦言。

  这主要表现在,现代化生态司法保护水平还不够高,比如生态案件执法质效不高、查办案件的能力不强、生态治理能力不足等;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还不够顺畅,比如衔接机制不够有效、技术鉴定力量薄弱、生态司法协作成效不明显等;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措施落实还不够,比如生态修复机制不够健全、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生态法治宣传成效不明显等。

  如何破题?在这次专题协商会议上,来自南平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以及南平市政协驻延平区、顺昌县、松溪县委员小组的与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来自南平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一一作出了回应。


  专家建言共商“破解方案”

  记者注意到,在这次专题协商会议上,南平市政协综合各方调研意见,从推动“生态司法示范区”建设角度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是先行先试,系统推进,着力构筑“教育为先、防范为基、打击为重、整治为要、修复为本”等“五位一体”生态司法保护格局;二是创新模式,强化治理,打好“组合拳”,全面推行“普法宣传联合、矛盾纠纷联调、网格治理联防、视频监控联巡、执法司法联动、平安建设联创、生态保护联治”等“七联”工作法;三是创新理念,调整结构,大力推进“环带”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全面启动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强化武夷山“双遗”保护管理,创新“环带”法治护航机制。四是突破难点,补齐短板,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比如创建闽浙赣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创新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先行路径,探索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五是聚焦重点,致力民生,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建立法律服务和产业链融合机制、着力打造南平生态司法品牌”等司法服务,高效护航绿色产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来自全国法学法律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南平市“生态司法示范区”建设,纷纷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王灿发教授认为,南平市政协通过调研提出“生态司法示范区建设”,通过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绿水青山、实现金山银山转化。这一建议很符合南平实际,很有意义。

  “特别是调研报告中的几个建议,让人感觉眼睛一亮。”他说,比如“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调研报告建议,开展跨省、市联合行动与联手防控,打造“环境问题联排、巡回审判联开、工作信息联通、专家资源联享、司法保护联动”的司法协作新格局,“这个建议体现了南平有站位、有格局。”

  在王灿发看来,通过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建立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协作、生态修复协作、业务交流协作、信息宣传协作等机制,解决了按行政区划确定管辖案件调查收集证据不方便、定损事实不全面、生态治理难等问题,形成以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既守护了武夷山国家公园,又为南平绿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黄辉教授首先肯定了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司法示范区”工作建议,“此次南平市政协结合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带’建设,提出构建‘五位一体’生态司法新模式、深化‘七联工作法’等工作建议,很有前瞻性、很具体,可操作性比较强,对‘建设生态司法示范区’,更好地保护武夷山国家公园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同时,黄辉也认为,建立生态司法保护治理体系绝不是一个部门能够独自承担的,要整合政府各层级的资源和力量,在政府内部形成治理合力的同时,借助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调动公民、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一切积极因素,生成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的不竭内生动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朱晓勤教授则认为,南平“打造生态司法示范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要立足南平资源禀赋、凸显生态优势,围绕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创新更多司法机制,做足林业碳汇文章,助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要着力打造区域内和区域外的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完善协同体系,推动多元共治,实现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最大化。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游劝荣则建议,南平要运用好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对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立法,作出宣示,体现立法先行精神,保证重大的改革于法有据。“另外,示范区的关键词是示范,必须是创新的举措,对别人和将来都有示范作用,可供人学习和借鉴。所以建议结合示范区生态特点,创新一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护手段和方法。”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