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法治论坛(2023)”侧记

为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泰山法治论坛(2023)”侧记


  10月14日至15日,“泰山法治论坛(2023)”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山脚下东岳山庄举行。

  进入深秋,天气转凉,一天半的会议中早晚温差有10余摄氏度,总能让人感觉到些许凉意。但论坛现场气氛未受到丝毫影响,160余名省内外法学法律工作者齐聚泰山脚下,围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与实践”主题进行研讨交流。尤其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法治保障”分论坛上,受邀参加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单位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山东省内部分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法治保障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小快灵’立法”“营商环境”“企业合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热词”被不断提及。


  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供立法保障

  黄河是我国的“母亲河”,山东是黄河流经的9个省区之一。黄河流域山东段自菏泽市入境,在东营注入渤海,黄河山东段总长628公里,占黄河总长度的11.5%。

  作为黄河流域9省区唯一地处东部沿海的省份,山东省在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肩负着重大使命。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山东视察并组织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要求山东“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

  此次“泰山法治论坛(2023)”分论坛现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法学会副会长石晓介绍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提供的立法保障。

  石晓介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统筹抓好“大块头”和“小快灵”立法,着力构建以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两部法规为统领,以“两湖一洲”“一园一区”地方立法为“骨架”,以沿黄九市协同立法为支撑的一体化立法布局,不断增强黄河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实效性。

  据了解,2021年至2023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还将制定《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黄河口国家公园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并重点推进。

  立法既要有利于黄河长久安澜,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还要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石晓介绍,黄河相关立法普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等多方面内容。《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就着重解决渔民上岸的“老大难”问题,积极回应湖区群众的现实利益诉求,科学处理生态保护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其中规定,省政府和济宁市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制定渔民安居工程方案和搬迁安置计划,妥善规划财政投入机制。为了解决上岸渔民的后顾之忧,还对转产转业的渔民给予补贴和扶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此外,立法过程中,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意见,更好发挥人民群众在立法过程中表达建议、平衡各种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石晓以《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为例介绍称,当时立法调研组深入南四湖周边调研,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并在法规表决之前,再次前往前期调研点“返场听评”,反馈法规修改情况,征求群众意见。


  助推企业合规经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分论坛上,“营商环境”与“企业合规”是与会专家学者讨论的高频词汇。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威海)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周长军认为,山东省是黄河流域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在大力发展经济、引领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过程中,应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尤其是要加强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省法学会副会长谢桂山认为,山东省在推进营商环境过程中,应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宜商环境一体化推进。他介绍,2022年2月世界银行启动新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称为宜商环境评级,这标志着世界银行对全球商业环境的评估进入新阶段。与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不同的是,宜商环境评价体系从10个方面重新进行了指标设置。

  “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时,应将营商环境和宜商环境一体化推进作为我们的重要目标。”谢桂山说。

  企业合规是现代法治社会对企业法治化的基本要求。企业合规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改善企业的经营结构,促使其合规经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方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两年后,试点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谢桂山在谈到法治山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时表示,作为企业打造“百年老店”的重要举措,企业合规在企业加强自主经营、改善政府监管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进企业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相互促进。

  山东省2021年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万云介绍,自开展试点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已经办理633起企业合规案件,办案数量稳居全国前列,办案效果得到涉案企业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也是此次分论坛讨论的重点问题。

  山东政法学院经贸法学院院长刘万啸在分论坛上分享了他对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体会。他发现,山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和传统对外经贸大省,涉外经济贸易和跨国投资活动数量巨大,但涉外法律人才短缺。

  刘万啸介绍,以山东省涉外律师数量为例,2019年,司法部公布《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全国985名涉外律师入选,山东仅58名律师入选,其中以涉外业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不足20人。

  不仅是涉外律师人才不足,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也普遍紧缺。2021年9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在山东召开的“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山东省多家单位汇报材料显示,山东省内各政法机关、相关政府部门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普遍紧缺,涉外执法司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均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此外,刘万啸梳理分析山东省内高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现状发现,山东省内高校存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滞后、国际法学科实力总体较弱、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应用能力不足等问题。

  刘万啸介绍,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近年来,山东政法学院积极探索法学专业“涉外法治”实验班教学改革,设立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开办“律师学院涉外法治人才班”等。目前,该校“律师学院涉外法治人才班”,面向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研究生和社会青年律师招生,在课程设置上突出培养学员处理实际问题、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10月14日,本次论坛召开首日,该班举行开班典礼并第一次授课。

  “首期招生95人,招生数量远远超过我们的预期。95人中,有29名律师和1名重点企业的法务人员。这说明不仅仅是学生,实务部门也非常关注这方面内容。”刘万啸说。

  此次分论坛上,刘万啸还建议,山东在省级层面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调机制,支持高校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探索,支持高校加强与政府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实施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国际法学科的师资建设和支持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