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轻微交通违法免罚体现“执法温情”

  据报道,2023年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四川绵阳公安交警部门对非四川绵阳籍小型汽车因不熟悉道路在绵阳通行的轻微交通违法,实行“只警告不处罚”的举措。

  梳理新闻不难发现,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已有多地交警部门对异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实行“只警告不处罚”的柔性执法,比如:湖北荆州、辽宁鞍山、吉林延吉等地都曾发布消息,明确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异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不计分、不扣车等。

  节假日期间,由于车多人多,异地车辆难免会出现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因不熟悉当地路况而出现违停,或驶入单向车道、禁行区域等情形。如果对异地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不处罚”处理,不仅会让异地车辆司机感受到执法的柔性,更会感受到执法的温情。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由此不难看出,对轻微交通违法免罚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从交通运行角度来看,一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对当地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只需给予口头警告即可,如果动辄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开罚”,可能令众多异地车辆司机“堵在路上”,影响通行效率。

  要让异地自驾游的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除了当地景区需要提供更多安全保障和优质服务之外,保持道路顺畅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遇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当地交警部门能做到“柔性执法”“温情执法”,势必会给异地自驾游的游客留下“好印象”“好口碑”。因此,对异地轻微交通违法“不处罚”之举值得点赞,各地不妨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