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打造成服务法治实践的精品品牌

  编者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的重要途径。9月26日,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围绕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更好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热烈讨论。本报特将部分与会人员的热烈反响予以刊发。(按行政区划排序)


  山西省法学会会长左世忠:

  在中国法学会的精心指导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已成为全国法学会系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实践的“亮丽品牌”,山西省法学会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牵引,不断深耕主责主业,以更大信心、更优举措,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扎根三晋大地,迸发出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崔亚东: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一项新举措。上海市法学会认真贯彻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制度的落实,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了《上海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办法》,在制度体系上,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纳入上海全面依法治市系统工程共同推进;在运行机制上,创新“一项目一首席”工作模式;在工作内容上,将“四个重大”拓展为“六个重大”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上海、法治上海中发挥积极作用。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

  此次会议内容集中体现为“三个新”的要求,就是实现认识新突破、取得工作新成效、开创事业新局面。既有很高的政治站位,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与会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特别是会议内容中提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破解县级法学会履职难题的一把“金钥匙”。江苏对此深有体会。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江苏省法学会经深入调研,制定出台了《县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下一步,我们将向省委、省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全面部署,紧紧牵住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这个“牛鼻子”,尤其是抓牢县级法学会工作这个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选择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较好的县级法学会作经验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基层各地全面开花结果,带动江苏省法学会整体工作实现新提升。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黄海昆:

  这次会议的内容,站位高远、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推进法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下一步,福建省将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召开全省会议进行推动部署,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好经验好做法,更加注重系统规划、规范指引,推动“首席”工作与其他法律服务工作有机衔接、深度融合;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础,推动“首席”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服务下倾;更加注重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为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福建智慧。


  湖南省法学会会长孙建国:

  这次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是一次交流提升实践经验、深化部署、推进工作的重要会议,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政治责任,强化了措施保障,我听后感到精神振奋,倍受鼓舞,干劲更足。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全国法学会系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举措,是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大局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创新性工作。会后,湖南省法学会要迅速行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紧密结合湖南实际,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和保障方面出实招、见实效,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三湘大地走深走实,结出丰硕的成果。


  海南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路志强: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推动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新形势下地方法学会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

  下一步,海南省法学会将继续着眼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需求,强化顶层设计,选优配强队伍,突出需求导向,发挥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