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黑龙江省宏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孙丽申请恢复执行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2018)黑0522 民初5 号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向你公司送达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协商评估机构通知书,责令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第五日8 时30 分到友谊县法院与孙丽协商评估机构,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本院将选用随机选取的评估机构。并通知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第十日8 时30分到孙丽参加评估机构现场勘查,逾期未到场视为放弃该权利,不影响本院对友谊县友谊镇融合苑小区2 单元1401 室1701室、3单元1502 室、1503 室、4单元201室、302 室402 室、1402 室、1702 室以上九处房屋继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同时本案在评估拍卖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文书一并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崔肖飞:本院受理原告王松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豫1681 民初5394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韩晓勇:原告张国生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培源、蔡爱凤:原告王新亮、马育梅诉你们、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培源、蔡爱凤:原告贾志鹏、贾中利诉你们、王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芳:原告袁梅仁诉你、邯郸市永年区界河店乡村委会、邯郸市旭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万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孙维良、李耀邦、杨忠文:本院受理原告王飞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0882民初4812 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提起的上诉状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李元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元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答辩期满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判庭公开庭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李元杰:本院受理原告王宪玉、国乃双、王德印、王继廷、王喜成孙尚国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定于答辩期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崔建勇:本院受理霍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 豫1621 民初288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霍华借款100000 元。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团队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刘振峰:本院受理原告张书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志强:本院受理原告韩玲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罗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南充恒通电力有限公司西充分公司诉你、营山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平、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5 民初17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10月23日10时-2023年10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车牌号豫PP399Q思域小型轿车。上述财产起拍价为64600元,保证金7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周浩杰:本院受理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02执恢4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拍卖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由河南翔达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河南翔达车辆评估评字2023007号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限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逾期后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解强:本院受理原告赵法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11民初4057号案件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来龙法庭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夏云闯:本院受理原告高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11民初4994号案件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来龙法庭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河北保秦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江涛、王石云、唐星娜、赵峻诉你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229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彩亭桥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海兴县凯拓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段景涛诉你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 冀0924 民初4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南国洪:本院受理原告袁炳才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富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薛春明、张艳茹:本院受理原告滦南县鼎基农村资金专业合作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224民初23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上海拔山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陈江毅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一案(栾劳人仲案字﹝2023﹞132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书内容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栾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邯山区益合盛世文化传媒店:本委受理申请人周亚雯与被申请人你方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邯山劳人仲案[2023]第06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邯郸市陵园路58号)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邯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康艳红:本院受理郭春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加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崔庄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裁判。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杨子康、赵贵霞、加胜涵、贾岳柏、杨文静、周广涛:本院受理原告河间市周伟手机店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984民初4676号民事判决书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罗陈(曾用名罗发陈,公民身份号码:510781198502167015):原告禹兴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81民初45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罗陈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禹兴明退还剩余购车款118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为,以11800 元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7月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8元,由被告罗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上海长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泾县富鑫矿粉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1823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汤跃庭: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陈彩琴: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