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李茂荣:本委已受理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案【2023】324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03日上午09:30在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一庭(深圳市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91号区公共就业服务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刘芳成:本委已受理深圳市先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的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福海)案【2023】3049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9日9:30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桥和路66号福海街道办事处大门右侧楼栋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创亿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肇荣诉你们(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宝劳人仲(西乡)案【2023】1312号),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03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乡派出庭开庭(本庭地址:宝安60区西乡街道宝源路1083号西乡劳动管理办公室二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55-2790006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穆远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新安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宝劳人仲(石岩)案【2023】152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在石岩派出庭第一仲裁庭(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号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烟台市博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朱耀文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湖)案【2023】3027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村261号龙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观湖派出庭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邓琦乐:本委已受理张元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湖)案【2023】3101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村261号龙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观湖派出庭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周玉涛:本委已受理刘占垒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713号)及杨彦博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714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在观澜劳动仲裁二庭(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行政服务大厅A栋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桂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冯剑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553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在第十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马宏钊(第三被申请人):本委受理许杨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368号)已办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三被申请人马宏钊的全部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仲裁服务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蓝宙(江苏)技术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已受理朱飘柔诉你、深圳蓝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5220号)。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1月1日10时在第十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浙0182民初3189号 何家龙、江霞:原告周春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求:1.判令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540000元,支付逾期还款利息13856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证据材料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日9时在寿昌法庭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杨登明、祝秀飞:本会受理申请人宁波矗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衢仲第96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衢州仲裁委员会
四川浪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浐灞派出庭定于2023年10月31日15时开庭审理申请人王科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CB2023]第507号)。因无法与你单位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二期一楼。联系电话:029—83529926。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浐灞)
赵飞鸿:原告吴素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浙0381民初4033-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3)浙72民特132号 申请人宁波港龙海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人称:2023年7月17日,申请人所属“港龙发展”轮与“新远隆6”轮在宁波大黄蟒岛附近水域发生碰撞事故。经初步预估,前述碰撞事故可能造成的“新远隆6”轮船舶损失、货物损失及其他损失等总损失金额大概率将超过“港龙发展”轮的海事赔偿责任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及《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就前述碰撞事故产生的非人身伤亡赔偿请求申请设立数额为1601613.50特别提款权及其自海事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利息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本院已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与本次海事事故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申请人宁波港龙海运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有异议的,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但经本院书面通知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二、本院在《民主与法制时报》三次发布受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申请的公告,债权人应自最后一次公告发布之次日起60日内就本次事故产生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可以限制赔偿责任的海事请求,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债权人对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有异议的,也应在该期间内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债权。本院联系人:陈怡,联系电话:0574-89285072,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5日
宁波海事法院
北京和普润医学数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职雪莹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结。现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40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联系电话:029-87610535。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浙0206民特28号 本院受理张祖国申请宣告张炳章死亡一案,经查张炳章,男,1934年2月27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宁波市人,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光明村四组9号,于2015年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系张炳章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谢时坤:本院受理的原告唐望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3民初3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张辉勇:本院受理原告张博彦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03民初4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陈宏朝:原告吴洪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04民初41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天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告钱为艮诉王经伟、你方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3)皖0304民初2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周中安(户籍地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下周煜村下周煜垸):本院受理原告詹国光与被告周中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231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延长审限及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
(2022)浙1121破18号之二 2022年12月12日,本院根据刘二娥的申请裁定受理青田瓯江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调查,青田瓯江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认为,青田瓯江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不存在其他破产阻碍事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11日裁定宣告青田瓯江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