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本报讯(记者王蓉)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海商法协会、大连海事大学协办的《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会议当天,《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在京签署。
据了解,《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是海商领域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公约,反映出各国对中方在公约形成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高度认可,也是中方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真实写照。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主要规定了船舶司法出售具有国际效力的条件、司法出售前发送船舶司法出售通知的义务、司法出售国法院签发司法出售证书的条件及内容、船舶登记机关在公约下的主要义务、撤销或中止船舶司法出售的管辖权以及否定船舶司法出售效力的法定情形等。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部公约提升了船舶司法出售的法律确定性,增强船舶买受人通过司法出售形式购买船舶的信心,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航运金融的信心,保护船舶所有人及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从1984年到2023年上半年,我国海事法院共拍卖各类船舶2705艘,其中外籍船舶213艘,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数据显示,自1984年以来,中国已经在沿海及长江干流重要港口城市设立了11个海事法院,建立了“三级法院两审终审制”专门法院体系,形成了以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为核心的海事法律制度体系,公正高效审理了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