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守护绿水青山的“浮梁答卷”

  本报讯(□龙浩然 程建宇 记者张勇) 江西省浮梁县,空气质量优良率高达99%以上,2018年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自2020年8月浮梁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以来,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开启了集中管辖景德镇市辖区涉刑事、民事、行政、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案件“四合一”归口新模式,三年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308件,其中刑事160件,行政147件,民事1件,审结304件,结案率98.7%。


  勇于创新,做好环资审判推进者

  “现在开工!”2021年9月26日上午,浮梁“跨省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修复工程在该县寿安镇八角井村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条款案件进入修复执行阶段。

  2021年1月,浮梁县法院环资法庭审结适用民法典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案。法院采用公益信托模式,将被告人缴纳的环境修复费用委托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管理和监督使用,由基金会依法公开招标选择施工方和监理方,并邀请相关镇村代表共同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建设情况全程监督,确保环境公益诉讼与修复执行的有效衔接,解决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涉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使用难题,为全国环境资源案件执行输出了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的“江西样板”。

  今年4月,该院在峙滩镇创新设立了“少年法庭+环资审判”成长公益林生态修复基地,组织青少年在基地种植“知行树”,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并将司法成果转化为修复生态环境的实际成果。


  强化专业,做好环资审判的探索者

  浮梁县法院以江西省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专家库建设为依托,严格选任12名具有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等环资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环资案件审理,提升环资审判质效。此外,该院与县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建立环保执法司法联席研习机制,完善环境资源专家“联席会诊”制度,从环境资源专业角度协助法官准确认定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着力构建具有环境资源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环境资源专家参与的环境资源审判特色。


  加强联动,做好环资审判的践行者

  “根据贵院司法建议书建议内容,经认真研究,我局已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近日,江西省乐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向浮梁县法院的司法建议发出回复函。

  该份司法建议源于浮梁县法院在工作中发现乐平市辖区内“水枯岭”山场面积为19483亩的林地种植条件和原有植被遭严重毁坏,遂向乐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时需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加强后期监管,以维护林地不受破坏。司法建议发出后,乐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整改,出台了相关文件,规范了《林地使用许可证》的使用,严惩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近年来,该院与检察机关、环保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研讨、多元化解等相关制度,出台联动措施30条,向基层组织发出环保整改司法建议21件,完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动合作办理机制,推动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为环资审判工作注入新活力。

  下一步,浮梁县法院将继续努力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的新举措,为打造开窗见绿、出门见景的生态环境交出合格的“浮梁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