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博罗县司法局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方式
村(社区)法律顾问坐班 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
本报讯(记者张丽娥 通讯员杨小青) 今年4月,苏某的丈夫张某在工地突发心肌梗死身亡,苏某与丈夫雇主就经济补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后,向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综治中心求助。在湖镇镇综治中心坐班“问诊”的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蓉儿了解情况后,及时参与纠纷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案结事了。
这是博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当地村(居)民开展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今年1月起,为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推动法治惠民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博罗县司法局进一步优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方式,根据“所所对接”模式,由相关律师事务所以团队服务的方式,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周固定时间到镇街综治中心坐班“问诊”,化忧解纷,赋能基层治理。
据了解,自村(社区)法律顾问坐班制度推行以来,博罗县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方便了群众就近咨询法律问题,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县村(社区)坐班法律顾问,共接待群众1700余人次,参与人民调解案件150余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