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昌平区:开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杨枭) 为深入宣传贯彻《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升全区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昌平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昌平区《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昌平区司法局副局长王连进主持,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姚国才作动员讲话,昌平区各镇街消防工作相关负责人、防火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培训中,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师寇东涛为参训人员详细阐述了《规定》出台的立法背景、主要特点、立法思路及“坚持一个中心、围绕一条主线、强化两个保障、改革三类监管”的制度设计,重点围绕“构建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构建消防监管新模式”“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三个方面系统解读《规定》内容,并结合首都消防工作新形势新特点,介绍了昌平区火灾防控实际及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为参训人员厘清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要求,讲解消防安全法律责任,推动各单位增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昌平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有效提升了《规定》内容的知晓度,增强了参训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推动全区各单位知责明责、守法尽责,全面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