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张家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薛美丽、邯郸市世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苗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美芹、殷玉明、邯郸市世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苗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房层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姚宏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周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马国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新华、赵三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青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本院立案受理常洪强申请宣告常国华(别名常宝华) 自然人死亡一案。经查: 常国华于2014 年4月4日起,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至今长达九年,2020年6月24 日公安机关以失踪为由,将常国华户口迁出。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希望下落不明人常国华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王志明:本院受理原告柏伟丽诉吕运福、第三人刘风彩、王志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12日14时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胡义军:本院受理原告吴红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25 民初10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郑朋毫:本院受理原告赵峰诉你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25 民初26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曹社涛:本院受理原告菅翠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25民初2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高占军:本院受理薛海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白桃英:本院受理原告王书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豫1681民初54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在本院南顿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王许、孔令英:本院受理原告杜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俊:本院受理原告陈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小额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12日9点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
王希兵:本院受理原告黄卫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3)冀0403 民初1658 号民事判决书送达后,原告黄卫国不服本判决并提出上诉,现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青岛先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海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大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广东康溢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城市食佳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09月11日10时-2023年9月12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车牌号豫PLK050金牛座车辆。上述财产起拍价为74790元,保证金10000元,增加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3年9月11日10时-2023年09月12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位于周口市川汇区龙都红星广场7号楼1310号。上述财产起拍价为313340元,保证金50000元,增加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杨如意:原告陈小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0月24日9时在经开区法庭石燕巡回点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侯双峰、赵海霞、侯文柱、李俊琴:本院受理宣化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705 执恢248 号执行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许岚:本院受理原告张闽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103民初15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许岚:本院受理原告唐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103民初15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马蓉:本院受理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诉你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为(2022)黔0103民初13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浦江湛博工贸有限公司:原告张利生诉你方、胡坚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浙0726 民初1774号裁定书。主文如下:驳回原告张利生的起诉。本案受理费8372元,退回原告张利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仙华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吴战春:原告陈雷忠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726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主文如下:限被告吴战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雷忠货款46394元及利息损失(以46394元为基数,从2023年5月15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提存公告 李韵卿:依据昆山市人民法院(2023)苏0583强清1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清算报告,苏州臻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已于2023年7月20日将你的分配金额人民币16,475.70元提存至我处。请你于2028年7月2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提存公告或通知书到我处领取。否则该提存标的将依法上缴国库。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路6号新创大厦6楼
电话:0512-68083871 公证员:陆璐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