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雷杰、万丽娜、邯郸市永盛农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81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焦石俊、河北天姿家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76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姚伟、邯郸市天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胡彩红、黄沙、仇嘉奇、黄觉欣: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7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学军、高丽、王洪印、张光文、邯郸市天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72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游又兴、焦喜琴、游世强、游世婷: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71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双群、孙兰玉、临西县新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叶鑫祖、赵文辉、刘亚松、王震、赵玉法: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13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杜炜雄、邯郸市昊天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08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朱庆杰、张林苏、武安市世杰经贸有限公司、朱琳、胡树涛、胡树伟: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1879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振军、李强、河北川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磊、李晓晨: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3329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蔡诚、柴楠楠、田书魁、李峥、邯郸市富田洗选有限公司、陈青翠、田书超: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3328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建魁、邯郸市三重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石元三: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330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石元三、王建魁、邯郸市三重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赵坤: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申请执行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执3302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限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久龙:本院受理原告张冬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14日10时在本院义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程马涛:本院受理靳雅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229民初27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亭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边江、张静: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梁金冰: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袁龙海: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黄继松: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袁龙利: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昌贤、张满堂: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召强: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启环、盖淑南: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远飞:本院受理陆培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河南扶摇广告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3)第28号卷申请人商丘德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就签订的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商仲裁字(2023)第28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商丘市珠江东路99号商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仲裁委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商丘仲裁委员会
刘碧(公民身份号码510721197311288630):本院受理的(2023)川0781民初5389号原告徐翠香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转程)等诉讼资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举证期限届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11时在本院二郎庙人民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郑建秀:原告王荣华与你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182民初1707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4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0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黄召文诉你方、深圳市建匠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广东省擎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劳人仲案【2023】14270号)。现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10月14日15时在第十四仲裁庭(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北区二楼)开庭审理。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