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藏高原六省区法院调研座谈会在西宁召开
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高原生态司法保护方案
本报讯(记者董耀平 □张毓顺)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青藏高原六省区法院调研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青藏高原六省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审理了一批重大典型环境资源案件,开展了积极有益的实践探索,为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青藏高原六省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服务绿色发展,加强系统治理,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高原生态司法保护方案。要以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为抓手,注重规则引领,规范案件范围,锻造过硬队伍,加强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再立新功。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六省区法院代表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