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帮信罪”庭审化身“法治大课堂”
本报讯(通讯员杜少锟)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雷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西安航空学院图书馆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20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该案被告人雷某某经人介绍认识黄某,在明知黄某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黄某,同时联系史某某、明某、荣某3人,为黄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收款转款。经查,以上5张银行卡涉案期间转入非法资金共计250万余元,涉及上游信息网络诈骗案件14宗,雷某以此获利人民币2000元。莲湖区检察院认为,雷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庭审过程中,检察官详细解释了“帮信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提醒旁听师生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杜绝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售,不做信息网络诈骗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