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首席”积极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方法

践行“三关五问工作法” 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为推进政府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助力现代化新益阳建设,湖南省益阳市法学会不断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搭建法治实践平台。一年多来,在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益阳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积极践行“三关五问工作法”(即在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坚持以政治效果关、社会效果关、法律效果关作为统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并在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良心之问、事实之问、程序之问、法律之问、责任之问),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平安益阳、法治益阳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见义勇为受伤,无奈提起民事诉讼

  2020年6月11日上午7时许,家住湖南省沅江市三眼塘镇文龙桥村的陈某华,途经三眼塘镇荷花村一处临时安置房时,突然闻到彭某、李某居住的房间飘出液化气的味道,便通知彭某母亲余某前往查看。但余某没有钥匙无法开门,看到情况危急,陈某华立刻爬窗进入室内,准备关闭阀门。不料,液化气罐突然着火导致陈某华被烧伤。

  陈某华受伤后多次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239171.03元,其中医保报销54544元。后经法院委托鉴定:陈某华因液化气烧伤面部、颈部、躯干、双上肢,右眼失明,综合评定为五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用6万元。

  这次突然遭遇的火灾事故,不但使陈某华身体受到伤害,而且巨额的医疗费用支出也让陈某华的家庭难以承受。无奈之下,陈某华将彭某、李某、余某以及提供临时安置房的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一同诉至法院,提出涉及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110余万元的补偿请求。

  对此,彭某、李某、余某辩称,液化气并未发生爆炸,是陈某华处置不当造成烧伤。他们对陈某华受伤的遭遇表示同情,愿意进行人道主义补偿,且他们与事故房产没有任何财产关系,不是适格的被告,也没有法定的赔偿义务。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辩称,街道办事处不是陈某华行为的受益人,对陈某华的损失没有法定赔偿或补偿义务,建议陈某华申请国家救助。

  沅江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无因管理纠纷。彭某、李某居住的房屋发生煤气泄漏,潜藏着引发火灾、烧毁房屋的危险,陈某华出于为彭某、李某居住的房屋排除险情、避免损失发生的目的进入室内关闭液化气罐,所以陈某华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彭某、李某系事故房屋使用人,为直接受益人,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是事故房屋所有者和实际提供者,虽将房屋免费提供给彭某、李某使用,但对房屋仍负有管理、修缮责任,并有保证当事人安全居住的义务,陈某华对房屋的无因管理行为符合办事处的利益。因此,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应当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

  据此,沅江市人民法院根据陈某华因管理事务受损的大小及受益人受益的大小,判决彭某、李某共同补偿陈某华30万元;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补偿陈某华20万元。


  “首席”助力,化解矛盾弘扬正气

  该案一审判决后,陈某华和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均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某华上诉请求改判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补偿其37.62万元。陈某华认为,他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胭脂湖街道办事处作为特殊的机关法人,应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引导社会普遍形成见义勇为的良好美德。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认为,受损房屋是街道办事处免费提供给各征拆户使用的,日常使用、修缮和保证房屋安全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实际居住人享有和承担,街道办事处只能从道德角度出发作出适当补偿。

  原告和被告同时提起上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如果二审法院判决后,原被告再次不服生效判决,可能会引起信访。在这种情况下,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益阳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金凯力发出邀请,希望金凯力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接受二审法院委托后,我立刻对该案进行了现场走访。走访过程中,发现该案的定性存在问题,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陈某华闻到他人房间内有液化气泄漏味道后,不顾自身安危,勇敢爬窗进去关闭液化气罐的阀门,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见义勇为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但是将见义勇为仅等同于无因管理是不妥当的。因为见义勇为作为无因管理中的一个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倍受人们赞赏。在见义勇为实施过程中,见义勇为行为人的行为都是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来不及全面考虑和仔细斟酌。如果要求见义勇为者对由此造成的损害自担责任,显然不利于鼓励人们去实施见义勇为。因此,给予见义勇为者必要的经济补偿是无可厚非的。但同时又要认识到,这种行为具有高尚的道德价值取向,不是以单纯追求经济回报为目的的。如何及时而有效地维护好见义勇为者的切身利益,使社会正气得以弘扬,应是该案的关键所在。”金凯力说。

  对此,金凯力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法律意见书:为见义勇为者陈某华申请司法救助,免交二审案件受理费3824元,并发出见义勇为司法建议书,建议基层政府为行为人申报或组织申报见义勇为相关奖励。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金凯力的意见,并维持一审判决。

  对这一结果,陈某华非常满意,她激动地说:“特别感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工作,我从没想过能申请见义勇为,也没想到有司法救助和见义勇为奖励。现在,我觉得心里暖暖的。如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我肯定还会奋不顾身地上前的。”


  “三关五问”,多维度提供法“智”力量

  金凯力告诉记者,上述陈某华见义勇为受害责任纠纷案的顺利化解,正是践行了“三关五问工作法”。

  “此案通过合理认定补偿责任、申请司法救助、延伸司法审判向基层政府发出申报见义勇为的司法建议,为行为人争取了最大权益保障。同时,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保障了见义勇为行为人的救济权益,以诉讼实现了程序及实体上的正义,更实现了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普遍认可,不但有利于法院树立公信力及法治权威,更顺利化解了矛盾纠纷,使‘案结事了人和’的同时,让见义勇为者‘流血不流泪’,弘扬了社会正能量。”金凯力说。

  金凯力表示,“三关五问工作法”要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进行良心之问、事实之问、程序之问、法律之问、责任之问,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三个维度保障司法的公正性。上述案件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金凯力积极为见义勇为行为人提供司法救助,并敦促有关部门发出见义勇为司法建议书,多措并举为行为人谋取权益保障,通过公正司法实现实体正义,通过司法服务延伸精神褒奖,为后续相关案件和矛盾化解,提供了有益参考和指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益阳市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益阳法治实践的作用,探索打造了具有时代特征、益阳特色的“智囊团”“思想库”。此外,益阳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参与立法、重大决策论证方面,参与起草了《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等;在参与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中,实质性化解了任某志与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的矛盾纠纷案;在参与重大风险防控中,成功化解了益阳市大通湖区靳某显等人向某建筑劳务公司讨薪一案。

  目前,益阳市已经从全市的法学法律工作者中择优筛选出47名专家学者,组建了市级法律咨询专家库。专家库涵盖民商事、刑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公益诉讼、乡村治理等类别,并从专家库中遴选7名专家为益阳市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据悉,益阳市法学会下一步将在进一步规范市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的同时,指导各县(市、区)法学会建立县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重要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处置与化解,着力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最紧要最急迫最棘手的矛盾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