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首席”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保民生促发展 解民忧暖人心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调解太及时了。现在收了款,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了,大家都可以过个好年了。”2022年春节前的1月29日,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代表一大早就赶到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送上一面印有“倾力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字样的锦旗,表示对中心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刘美波为他们化解纠纷、保障农民工工资顺利发放的感谢。

  这是海南省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以来取得的系列成果之一。

  据海南省法学会秘书处处长高劲松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海南省已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78人,成立了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国际商贸纠纷处置4个咨询专家组;全省19个市县法学会均结合实际组建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先后提出政法决策参考建议22件,参与重大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335场次,提出法律建议262条,助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41件,化解信访积案156起。


  首席专家助力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海南省海口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咨询专家组专家刘美波化解的这起涉及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纠纷,始于2015年8月。

  2015年8月10日,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海口市龙华区某事业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前者负责承建后者单位的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按合同价的30%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结算依据审计结论执行,审计结论签字确认后10天内后者向前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扣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5天内一次性结算付清。

  项目施工过程中,双方依据上述施工合同,又陆续签订了六份补充协议,涵盖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人防安装工程、天棚吊顶装饰工程、室外配套工程、钢结构雨篷工程,合同价款共计591万余元,并约定追加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与原合同相同。

  2018年8月31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上述工程审定结算金额3850万余元,双方及审计机构对该审定结算金额均予以盖章确认。同年12月20日,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依约完成全部工程量,双方及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综合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2019年8月7日,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将工程交付龙华区某事业单位使用。2019年12月20日,双方依照合同约定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工程质量合格。但截至2022年1月,项目发包方龙华区某事业单位尚拖欠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工程款、人员工资等639万余元。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龙华区某事业单位为何未支付上述工程尾款?2022年1月10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该案委托给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接受委托后,该中心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大,遂立即联系海口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刘美波介入。

  “经过了解,这笔工程款本应由龙华区财政局支付。”刘美波调查发现,龙华区财政局经调研认为,项目发包方龙华区某事业单位提供的报账手续中缺少概算批复,不符合海南省财政国库支付局载明必要报账手续要求,且超概算而无调增概算批复,支付存在审计风险。

  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刘美波进一步了解得知,龙华区政府已为该案多次召开会议,并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龙华区某事业单位起草的解决上述项目工程款的请示报告,要求区财政局按程序追加款项,用于上述项目工程款。但直到2022年1月,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仍未收到工程款。

  了解这些情况后,刘美波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建议调解结案。经过多次耐心“背靠背”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并在2022年1月20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促成案结事了、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

  “去年,类似施工合同纠纷不少,如何处理此类纠纷事关经济有效运行。”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秘书长唐文琦说,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大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专家建言促使信访积案、涉众纠纷有效化解

  海南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黎青艳参与处理的案件与土地有关。该案涉及28人,情况复杂。这个案件要从40多年前说起。

  1981年5月,某公社将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原属于张某一家的1300余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庭院卖给某粮所用于建设粮站。同时,该粮所将上述土地中730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转让给张某家抵债,被张某作为住宅用地使用。1998年3月,上述粮所将另外600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张某家。之后,张某及其子女等28人在上述土地建房居住。

  2015年10月20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对新海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张某及其子女居住的房屋均在被征收范围内。截至2016年3月31日,秀英区政府与张某一家签订四份安置协议,按照对具有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村民以补偿方式征地。但随后张某以并未针对征收其所有的1300余平方米国有土地及房屋依法补偿为由提出异议。秀英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2018年8月16日,海口市原国土局秀英分局向秀英区政府出具公函认定,张某一家自1981年5月开始使用上述730余平方米国有土地至今。1998年3月张某一家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上述600余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系因粮所企业改制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给张某一家。本着尊重历史、地随房走的原则,建议秀英区政府参照国有划拨地给予土地补偿。

  国有划拨土地该如何补偿,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5月28日,张某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按照国有居民个人住宅用地上自建房屋(即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补偿方式对上述1300余平方米国有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安置。

  2021年3月24日,海南省一中院判决,由秀英区人民政府对征收张某的1300余平方米国有划拨住宅用地重新作出安置补偿。2021年4月22日,秀英区政府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考虑到案情复杂,二审期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给予专业意见。

  黎青艳带领团队介入后,经过深入调研、梳理案情,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张某一家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划拨土地,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建筑进行整体评估,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以房屋被征收的时间为准,作为评估时间点。

  该意见经过专家论证、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后,得到一致认可。2023年1月31日,秀英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对张某家上述土地按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该纠纷顺利化解。

  “这些案例只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地方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公共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四个重大’工作的一部分。”海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兆腾说。目前,海南省法学会已出台《海南省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海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方案》等,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规范化、法治化。

  “我们将进一步明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定位、职责,完善增补、退出、表彰机制,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考核制度。”海南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路志强表示,海南省法学会下一步将开展“百名法学家,百起案件办理”活动,请法学会会员、村居法律顾问等搜集案件线索,由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组筛选分类、集体研讨、出具意见,切实将法律咨询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推动数字赋能,建设各级法学会融媒体中心,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线上“问诊把脉”,24小时在线,为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