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晋中出台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指导意见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张彬)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范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行为,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不得违法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意见》明确,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落实在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做好行政执法“综合一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最大限度防止执法扰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
《意见》要求,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梳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等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宣传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包容审慎行政执法的认同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