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法院推动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的“万州经验”
一片林、一个馆、一个庭
——人民法院推动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的“万州经验”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常家坪社区居民委员会支部书记彭正荣在大周镇工作12年了,前几年,才第一次见到一种叫中山杉的树。
从常家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走到长江边的“日月广场”,就能看到这片高约15米的树林。6月初,长江三峡库区进入丰水期,再过几个月,中山杉的颜色将由绿变黄、变红,一半的树干将被浸泡在水中,形成“水中森林”的景象。
这片中山杉是2016年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种植的“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也是该院延伸环境保护司法职能的“产物”。从一棵树到一片林,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大周法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打造“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走出一条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之路。
种植在消落带上的示范林
彭正荣和大周镇当地村民冯地明、熊德芬都记得,大约7年前,大周镇周边的长江库区消落带上,还是一副光秃秃的模样。
消落带是指因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季节性涨落,土地周期性淹没和出露形成的干湿交替地带,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消落带有30米水位落差暴露出的土地,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
由于消落带生态系统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在消落带上,耐旱植物在蓄水期会被淹死,而耐湿植物在枯水期会被干死。如何治理消落带,保护和恢复消落带植被,一直被认为是世界性难题。
作为目前三峡库区唯一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万州区法院从2011年12月起集中管辖渝东北三区六县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对于盗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该院一般采用就地补植的方式,以修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不过这种方式执行场地分散、后期管护难。从2016年起,万州法院创新环境司法异地补植机制,将“就地补植”转变为集中“异地修复”。
在确定异地补植树林的选址和树种的选择过程中,万州区法院了解到一种名叫中山杉的植物,它耐旱、耐湿、耐腐蚀、耐盐碱,固土地能力强,在水下完全浸没5个月还可以存活。于是,中山杉被选为第一批库区消落带栽植淹没试验的树苗。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附近的消落带成为示范林的理想种植地。
2016年10月,在大周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万州区法院开始在铺垭村、五土村的消落带上栽种中山杉,同时引进专业林木公司负责树苗引进、先行栽植、后期管护等。7年的时间,已经栽种6万余株、600余亩中山杉。
据了解,示范林的栽种、管护费除部分来自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费,该院还引导、鼓励环境违法人定期到示范林进行义务劳动。截至2022年6月,共有727名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420余万元,参加义务劳动100余人次。
此外,2021年以来,万州区法院不断延伸示范林职能,在示范林内打造“人大代表林”“政协委员林”“共青林”“法官林”,号召社会各界人士认养中山杉,鼓励共同参与保护长江库区生态环境。
打造“滨江生态法庭”
在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长江之畔,被称为“滨江生态法庭”的大周法庭就建在这里。
一走进大周法庭,就能发现与其他法庭的不同之处——这里既是法院开展司法审判的工作场所,也是一座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基地。
早在2017年4月,也就是中山杉在大周镇“扎根”不久,万州区法院和大周镇人民政府就明确了建设“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的目标。教育基地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我们了解到,侦查机关扣押的野生动、植物死体往往在案件办结以后会被进行集中销毁等处理,实在可惜。我们为何不完善合法手续,将其集中起来做成标本予以展示,通过讲述标本背后的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例,以另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生态法治宣传?这便是打造生态教育馆的缘起和初衷。”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仕钰介绍。
进入大周法庭大门,一眼就能看到法庭左侧放置的被干警们称为“镇庭之宝”的侧柏标本。
这段长约6米、高约1.8米、重约600斤、树龄超过100年的侧柏标本,牵扯多年前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据了解,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方某某、肖某某多次与他人共同出资、分工合作,共同采挖侧柏树干、树根和树枝,并将部分侧柏出售获利。2016年5月,巫溪县森林公安局查获并扣押方某某、肖某某等人尚未出售的侧柏共计6508斤。2017年4月,因犯盗伐林木罪,两人被万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侧柏标本外,生态教育馆还陈列着万州区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红腹锦鸡、黑熊、豹猫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以及长江三峡库区青石、砂石、卵石、煤矿、锰矿等矿物样本共计180余种。每一件标本旁都放置一个铭牌,上面详细标注案件编号,参与办案的行政、司法机关等信息,都来源于真实的司法案件。
许仕钰告诉记者,教育馆建设过程持续近两年时间,联系标本制作公司制作、设计标本展示的具体形式,撰写生态法治故事等,均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所有标本背后都有一个沉重的生态法治故事,体现政法机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结合大周法庭位于长江三峡库区的特色位置特点,万州区法院还打造长江上游首艘环境司法巡回审判艇,发挥巡航长江、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功能,助力长江司法保护。
2022年12月,“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被确定为“第二批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是重庆法院首个被命名的基地。今年6月19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特色生态旅游资源助力乡村振兴
6万余株中山杉不仅发挥示范林涵养水源、绿化库岸、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的功能,还与当地十里滨江长廊、主题文化广场、古红橘种植园融合,形成沿江美丽旅游风景带,推动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
如今,以司法保护示范林、环境司法教育馆、滨江生态法庭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实践基地,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法治打卡地”,持续发挥着带动旅游产业、助力生态文明、打造宜居乡村的功能。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基地建立之初,万州区法院的干警们并没有想到这会给大周镇带来怎样的变化,但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从几年前就开始发生。
记者在大周镇采访时赶上六一儿童节,当天早上9点左右,司法保护示范林附近已经有不少小学生的身影,停车场上的停车位也几乎停满,周边民宿、农家乐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忙着进行当天开张前的准备工作。
彭正荣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就感受到“涌”进来的游客。“以前这里没有游客,只有一些过路的人。现在游客最多的时候,停车场一天的停车量能达到一千辆左右。”彭正荣说。
这些来自重庆万州城区以及开州、云阳等周边县区的游客,被中山杉吸引而来,也让大周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镇上的年轻人多了,民宿和农家乐多了,村民收入也增加了。以前村民收入主要是农作物种植收入,游客来了之后,村民开始大力发展枇杷、桂圆、柑橘等果树种植,不仅提高本村农民的经济收入,还提高了整个大周镇周边村镇居民的收入。”彭正荣说。
今年53岁的村民冯地明这几年也感受到这片他原先没见过的中山杉给家乡带来的变化。“原先河边光秃秃的,枯水期全是泥沙石头,现在全部绿化了,环境也变好了。”
因为家乡发生的变化,长年在外务工的冯地明成为返乡村民中的一员,2020年从北京返回家乡后,先后从事建筑、安保工作,准备以后留在家乡发展。
今年60岁的熊德芬从外乡嫁到大周镇近40年了,前些年在万州城区跟子女住,现在回到大周镇养老。这片她之前没见过的中山杉,成了她每天晚上遛弯的好去处。游客多了之后,熊德芬感受到最大的变化是村民的收入增加了,“我们的农产品、水果更好卖了,价钱比万州城区还要高一些。”
据了解,现在大周镇每年吸引来的游客有20万人次,镇人均年收入近2万元。大周镇五土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铺垭村则从贫困村蜕变为“乡村振兴示范村”。
“最初并没有想到司法实践基地的建设会对乡村振兴起到那么大的推动作用,现在回想起来,两者互促互融有着必然关联。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周镇生态环境的美离不开法治护航。”许仕钰说。
据了解,2022年5月,大周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然而,这些并非是终点。万州区法院探索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的脚步并没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