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立法治理“低头族”值得肯定
近期,新修改的浙江省《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布实施,其中在公共秩序文明方面,针对斑马线上“低头族”玩手机的安全隐患,新修改的《条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按照交通信号指示从人行横道快速通过或者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6月25日《宁波日报》)
@程汉鹏:移动互联网时代,“低头族”无处不在,“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因此,新修改的《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立法方式治理“低头族”等不文明行为,确有必要。近年来,包括宁波、厦门、温州、杭州等地先后出台相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加以约束。马路“低头族”们的“高危行为”背后,是安全意识的缺乏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是对交通规则和生命安全的漠视,这种心态需要硬性措施来“矫正”。立法本身就是一种震慑,更能引起人们的重视,让人们打消侥幸心理。当然,立法规范只是第一步。治理马路“低头族”,仍需有关方面持之以恒、多措并举、从严管理,引导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道路文明安全,高高兴兴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景区发展不能短视
近期,有游客吐槽称,花160元买了江西庐山景区门票,结果看瀑布时还要再收费35元。庐山景区回应称,该瀑布非庐山核心景区。当地村委会也回复称,该瀑布非庐山景区,是村集体开发打造的乡村旅游点。此前收费经过了主管部门批准,近期已免票,后续是否收费还需进一步研究。(6月26日中国新闻网)
@丁家发:庐山存在“一山多治”乱象,景区可谓“套娃收费”,让广大游客感觉不识“庐山真面目”。庐山景区“套娃收费”乱象,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亟待采取措施整治。
一方面,要尽快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终结“一山多治”管理乱象,协调好各自利益分配,推动景区“一体化”管理,取消各自小门票,并制定相对合理的大门票价格,统一和规范收费,让游客“一票到底”游览大好河山,提升游客的切身体验,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景区还应逐步摆脱“门票依赖症”,如通过开发特色体验项目、非遗表演等创新旅游经济业态,多元化提高旅游“附加值”,才是景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