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通报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毒品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 近七成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


  本报讯(记者王蓉) 奶粉罐里的白色粉末,餐厅、KTV等场所内推销的电子烟,代他人邮寄的快递……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物品,都有可能是伪装的毒品,稍有不慎就会上当中招。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2020年以来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北京三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其中一审978件、二审147件,案件数量总体呈明显下降态势。毒品犯罪主要涉及3个罪名,贩卖、运输毒品罪977件,容留他人吸毒罪96件,非法持有毒品罪34件。在依法惩处的1143名毒品犯罪分子中,再犯累犯占比48.2%,“以贩养吸”超过六成,且显现出年轻化的趋势。据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介绍,涉案毒品种类趋向多元化,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不断攀升,不仅种类繁多,成瘾性、迷惑性更强,社会危害性更大。同时毒品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近七成的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记者了解到,北京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惩态势,突出对源头性毒品犯罪的打击惩处,并加大对新型毒品犯罪、侵害青少年的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增大对涉毒资产的追缴力度,加强对涉毒洗钱和窝藏毒赃等下游犯罪的全链条打击。2020年以来,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234人,重刑率达20.5%,有力震慑、遏制了毒品犯罪。

  “北京法院坚持大力推进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规范化建设。”孙玲玲表示,北京法院严格规范毒品案件审判程序,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同时坚持能动司法,深度参与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如广泛开展“远离毒品 珍爱生命”主题禁毒宣传活动,依托“京法网事”等宣传载体营造禁毒强大声势;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庭审直播、法治讲座等活动;针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构建立体化禁毒防控体系等。

  此次通报会发布了4起典型案例,涉及不同的罪名、作案手段等。如,陈某某非法携带毒品可卡因入境,净重达24千克,依法被判处死刑。又如,王某在餐厅、KTV、健身馆等公共场所贩卖合成大麻素新型毒品,且构成毒品再犯,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北京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肖江峰介绍,2021年7月1日,我国将合成大麻素整类列管为毒品,作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其毒理作用更加强烈,多依附于电子烟、糖果、饮料等常见消费品,伪装性、欺骗性极强。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北京全市法院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审判工作质效,提升禁毒综合治理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首都禁毒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孙玲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