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陆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马付才 通讯员安剑 金晓晴) 近日,湖北省安陆市儿童福利院周院长给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北极星”未检工作室主任、检察官叶先丰打来电话:“小果(化名)收到你们的礼物非常开心,您给他做的心理辅导效果很好,期中考试他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015年,小果的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约定小果归父亲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因索要抚养费与小果的母亲周某发生纠纷并打砸周家,先后被行政拘留15天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王某再次闯进周某家中打砸闹事,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心灰意冷的周某选择远离安陆外出打工。年仅7岁的小果从此居无定所。陷入危困状态中的小果让检察官叶先丰很是牵挂。随后,该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协调社区为小果落实了临时监护人及住所,还为小果申请落实了专项救助金3000元。

  2021年6月1日,在安陆市检察院远程讯问室,小果与父亲有了一次“隔空会见”,见面结束后,小果情绪低落,告诉叶先丰,他又换了新家。原来,小果在社区的临时监护人已经变更四次了。

  2021年11月17日,安陆市检察院向小果所在社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社区依法向安陆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向安陆市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并充分尊重小果的个人意愿,依法判决撤销王某、周某对小果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安陆市民政局作为小果的监护人,安陆市儿童福利院接收了小果。

  据悉,此案是安陆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权案。案件的成功办理,标志着该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由“刑”到“民”的拓展,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