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马付才)6月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共19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

  《征求意见稿》提到,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是指利用蓝牙、Wi-Fi等信息技术,近距离即时组建网络并提供发布、接收信息的服务。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依法处置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征求意见稿》要求,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使用者不得利用该服务发布、转发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接收到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得转发,有权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近距离自组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提供接收者关闭接收、选择接收、黑名单自动拒绝等接收功能,并默认设置为关闭接收状态;在提供选择接收服务时,应当综合考虑传输速度、用户需求等情况合理设置接收时长,超过接收时长后自动切换至关闭接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