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马多鑫: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瑞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付涛:本院受理原告丁一博、邝振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02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常可可:本院受理异议人纪孝伟与你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做出的(2023)豫1602执异10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玉强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豫1602民初35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宋刘伟:本院受理原告韩中华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5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李永存:原告蒋昌顺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11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永存赔偿原告蒋昌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总计136302.6元;驳回原告蒋昌顺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贾丙豹:本院受理原告贾宪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冀0432民初23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团队)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肖晓燕、肖长金:本院在办理(2023)黑0833执恢11号执行案件,即黑龙江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查封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书、通知书,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苗占林:本院在办理(2023)黑0833执恢34号执行案件,即黑龙江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查封裁定书、评估、拍卖裁定书、通知书,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
韩小利、河北淼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北淼伟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庆龙诉你们、韩红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骆群治、河南省励志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刚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振国:本院受理原告赵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 辽0882 民初3360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借款1万元。案件受理费50 元,减半收取25 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未子缴纳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孙福彬:本院受理方振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882 民初3343 号民事判决书,(内容: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5727 元;被告从2022 年12 月1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本金65727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向原告支付利息。上述给付义务,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443 元,减半收取722 元,由被告孙福彬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未子缴纳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丁学东、张志远:本院受理异议人夏喜梅与你们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做出的(2023)豫1602执异7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连文化:本院受理原告徐文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8民初1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徐诗涵:本院受理原告刘昆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628民初1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王丽静、葛峰汛:本院受理韩志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王臣、陈嘉荣:本院受理温艳辉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辽宁鼎善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辽宁东戴河新区中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银花诉你们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辽宁鼎善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辽宁东戴河新区中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兰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绥中县跃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李修阳:本院受理刘红军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曹红:本院受理随玉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王冬:本院受理杨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1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兰中荣、唐仕翠申请宣告被申请人兰良贵死亡一案、经查:兰良贵,男,生于1994年5月4日汉族,住四川省岳池县裕民镇王家桥村5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621199405048093,兰良贵于2018年5月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兰良贵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
王润:本院受理晁月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984民初12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晁月来借款118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23年3月22日起至偿还全部借款之日止,按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王永胜:本院受理原告滦南县万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被告天津万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永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梁晶晶:本院受理原告王佳晓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提起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文庙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李洪仁:本院受理原告艾会满诉你、苗小军、王梦义、李方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起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田佐民: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桑培:本院受理洪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23民初15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洪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洪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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