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坚决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本报讯(记者王蓉)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月23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笃群、王小山、孙保昌依法执行死刑。
罪犯倪笃群于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通过QQ聊天等方式选择小学或初中女生为犯罪对象,先后强奸幼女6人、未成年少女1人;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精神控制,教唆、诱骗被害人犯罪。罪犯王小山于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1月,选择小学或初中女生为犯罪对象,强奸幼女3人、未成年少女2人,猥亵幼女9人,强制猥亵未成年少女4人;聚众进行淫乱。罪犯孙保昌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选择小学女生为犯罪对象,强奸幼女4人、猥亵幼女3人,此前曾因强奸幼女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一年又强奸幼女,系累犯。上述三人均被一审、二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的性侵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极少数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手软。
在上述三个案件中,犯罪分子均通过网络聊天手段,专门挑选小学或初中女生作为侵害对象,使被害人身心受到巨大摧残,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对三名罪犯依法判处死刑,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严惩的鲜明立场,也提醒广大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家长、学校和社会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性教育和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同时,推动加强网络治理与监管,使网络平台和监管部门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网络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和预防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涉网络犯罪,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良好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幸福安宁的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