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业新国标的实践意义及多元共治路径

  4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快递电子运单》《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这两项新国家标准,将进一步完善行业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制度体系。

  邮政快递业务流程中蕴含海量信息且高度敏感,其中寄递用户个人信息是邮政快递服务的核心信息内容,也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关注焦点。作为记录用户寄递行为的信息载体,快递电子运单在实践中存在被用于实施精准诈骗、非法泄露等安全风险。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正式实施《快递电子运单》《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聚焦电子运单和寄递地址编码规范管理。其中《快递电子运单》推动隐私面单全面落地,在源头上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提高快递电子运单安全性;《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明确以代码化寄递地址替代文本地址,这将引导全行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使用统一的寄递地址编码,促进开放共享,加速邮政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快递电子运单新国标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

  新国标增强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有利于推进国家数据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新安全格局提供有力保障。寄递用户个人信息涉及用户个人隐私,是邮政快递服务的核心数据,也是数据安全的关注焦点。《快递电子运单》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章节,对个人信息显示、加密处理、读取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有利于遏制快递单据个人信息泄露现象;梳理电子运单载有的信息内容,进一步优化面单设计布局,有效提升快递电子运单的安全性,这对提高邮政快递行业安全水平、构建行业新安全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新国标助推邮政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邮政快递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快递电子运单》要求应用二维码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并明确相关指标;推动电子运单材质迭代升级,在耐光耐热、防水防油等基础上适应冷链寄递服务特殊环境需求,加大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力度,有助于邮政快递业创新发展,为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二,《快递电子运单》推荐快递服务组织使用一联运单,取消三联运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对快递电子运单所用纸张、阻隔胶、背胶、油墨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提供科学检验方法,进一步完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顺应邮政快递业绿色环保发展趋势,满足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第三,《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规定了通用寄递地址编码的编码原则、编码规则和编码维护要求,将代码化寄递地址替代文本地址,有效避免书写错误、地址模糊等问题,加快邮政快递业数字化转型速度,提升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构建邮政快递业多元综合共治新格局

  建立邮政快递业统筹联动制度机制。第一,规范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运用网络调查、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多元评估方法强化评估,及时了解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动态反馈、及时修订机制,推动现行邮政快递业国家标准迭代升级,寻找精准快捷投递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点。第二,健全部际联合协调工作机制。构建跨行业、跨企业联合工作机制,推进隐私面单应用,解决部际、快递企业总部、电商快递上下游数据共享难点问题,建立协同共治生态,夯实快递电子运单信息安全治理基础。第三,加强基层快递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把握邮政快递业点多、线长、面广、信息安全管控难度大等特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末端派送以及问题件处理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提升寄递服务质量,打造品质优良的寄递服务体系。

  完善邮政快递业全链条监管体系。第一,构建内外部一体化监管体系。快递企业内部应严格执行快递电子运单新国标,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审查,加强自我监督,并就员工违规泄露用户个人信息行为进行严格追责。相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外部监督主体应强化分工配合,推动召开全国快递业部际联席会议,加强对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者等主体的监督,以外部监督带动企业内部监管,促进快递电子运单新国标落实。第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事前强化预防。在快递企业申请经营许可时,通过专业评估明晰企业经营能力、主要设备齐备情况以及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管理制度等内容,严格快递企业的准入监管。事中强化监控。快递企业应明确生产、使用、流通等各环节用户信息监管责任人,细化从业人员的工作规程,为寄递用户提供投诉渠道,强化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事后跟踪问责。加大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并追究用户信息监管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从而增强责任主体的风险意识,实现对寄递用户个人信息的全方位、各环节保护,推动贯彻实施快递电子运单新国标。

  强化寄递参与主体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第一,增强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寄递用户应不断提升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在提供寄递信息时可用单位地址、快递驿站地址等代替家庭住址,选择办公室号码等公共电话号码作为联系方式,在保证物流正常运转前提下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在收取快件时养成及时处理面单上个人信息的习惯,确保敏感信息被遮挡后再扔掉包裹,或者将快递单进行销毁处理,加强快递信息泄露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主动规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第二,提升寄递企业自律意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者等主体应面向从业人员积极开展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强化从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的责任意识和职业操守;与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对用户信息依据敏感程度进行分类,且根据相应管理级别对个人敏感信息严密保护、有效追责,对个人一般信息进行合理利用、优化服务,提升企业竞争力,完善用户信息保护体系。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