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高院出台意见: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王家维)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浙江省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打造“五个高地”,深化“四项改革”,开展“四项提升工程”,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意见》提出聚焦“五个高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即打造法护平安最佳实践地、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标杆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五个高地”,营造最优法治环境,让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意见》明确,全省法院深化“四项改革”,打造现代化法院省域范例。即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攻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助力深化基层治理现代化改革“四项改革”,在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上打头阵、当先锋、作示范。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开展“四项提升工程”,打造为民公正司法高地。即开展全生命周期质量管控提升工程、执行工作规范化提升工程、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工程、司法公正综合提升工程,进一步擦亮浙江法院“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鲜明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