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近期,公安部公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人脸信息、购物信息、位置信息等。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空间和社会公共安全。(3月17日《新华每日电讯》)

  身处大数据时代,我们在享受网络技术给生活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课题。一些企业、商家在收集、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出现很多不规范行为,致使损害个人信息权益成为消费侵权的重灾区。中消协发布的《2022年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指出,虽然针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形仍然较为严重。

  个人信息泄露不仅会产生各种骚扰电话和信息,更可能为滋生网络犯罪提供温床。从现实来看,一些企业、商家超范围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收集消费者信息和后续管理、保存时存在疏漏,很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而违法获取、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侵扰个人生活安宁,危害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多次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网信、公安、文旅、工信等部门通过持续开展“净网”“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等,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对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依法规范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法治意识,筑牢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屏障。各地各部门要树立整体思维、系统思维,紧盯信息采集、储存、共享、披露等各环节,进行全链条管理,善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收集个人信息的监管与检测,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开展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斩断以个人信息牟利的违法产业链、利益链,铲除滋生犯罪土壤,织牢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要从严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处理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防火墙。要加强重点行业监管,以严格管理倒逼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应当统一裁判标准,对于具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现统一认定,对于损害赔偿尽可能实现同信息同价,推广公益诉讼保护方式,提高司法保护水平。经营者和行业协会要自律自治,实现源头治理,共同构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共治体系,让人民群众放心享受美好数字生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