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采取系统化措施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意见建议。


孙建国代表: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张丽娥)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公安必须冲在前。”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副局长孙建国表示,应当以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孙建国认为,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力军,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维护安全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对此,孙建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要大力实施“强基”工程。按照“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思路,进一步深化派出所综合改革,尤其是进一步理顺派出所“两队一室”改革后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星级派出所创建力度,切实将公安基础工作、基层工作打牢夯实。同时,在科技上加码,大力实施“赋能”工程,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全面支撑和服务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等各项工作,推动警务效能持续提升。

  孙建国介绍,作为“中国武术之城”,佛山自2021年底开始,将“功夫文化”深度融入“平安佛山”建设,推动警民共建、群防群治的平安建设体系,已初步取得一些成效。下一步,该市将继续以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抓手,在不断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下功夫。

  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孙建国建议,要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民心工程”,解决好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一窗式、一门式、一网式,一次办、马上办”等政务服务工作,全面落实便民利企举措,切实让群众、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汤维建代表:采取系统化措施 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国家和基层、立法机关和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提出应采取系统化措施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的建议。

  汤维建表示,近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意见被立法采纳的情形屡见不鲜。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立法平台架设到人民群众家门口,使我国立法法规定的民主立法原则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使立法民主根植于社会生活的深厚土壤之中。科学立法可以更好地体现立法的民主化,民主立法能够更好地促进立法的科学化。民智反映得越全面越深刻,立法的科学化水平也就越能得到提升。人民群众对立法的直接参与也使得立法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针对性。

  今年全国两会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将进一步推动立法实践发展。在此基础之上,汤维建建议,我国应当制定细则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加以细化和完善,让其成为体系化的、全过程规范化的、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制度,确保其有效有序运转,发挥好其独特的立法排头兵作用。

  “立法重心越是下沉,立法程序的多样化便越有可能。”汤维建表示,基层立法联系点要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一方面,需要对行之有效的诸如听证会、论证会等传统的立法意见征集方式进一步完善,使之发挥更加实质化的立法功能;另一方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创新立法意见征集模式,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将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嫁接到基层立法联系点,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插上科技化的翅膀,形成便民利民惠民的立法新格局。

  汤维建认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还要进行适度专业化的引导。要因地制宜建立“基层立法联系人”制度,将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纳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专家名册”之中,成为相对稳定的顾问团队,做好从群众意见到立法建议的“转译”工作,避免让法律专业知识成为传达立法动向、表达人民心声的障碍,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掘、提炼、表述立法意见建议的水平和能力。

  此外,汤维建还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科学选点布局,不断增加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数量,逐步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覆盖范围、影响范围,使立法征集民意的活动更加有效、更加科学、更加广泛。


张莉代表:建议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协作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事关民生大事。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必须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张莉,建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协作,推动系统治理、诉源治理。

  2023年1月2日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这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张莉表示,近年来,针对耕地污染、农药化肥残留和农贸市场、冷链运输、电商平台环节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国家加大行政执法与司法力度,特别是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门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协作。

  张莉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检察公益诉讼重点新领域加大监督办案力度。系统总结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的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结合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促进法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督办案的重点,找准系统治理的方向,改进溯源治理的方法,争取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出台相关办案指引,监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统一正确实施。

  张莉还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文旅部等职能部门,以我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适时开展专项保护,讲好促进乡村振兴、传承利用好世界文化遗产的中国故事,切实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农业文化遗产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真正探索出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发展的路径。


魏青松委员: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魏青松委员9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视频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中面临的困难,魏青松提出建议: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立法。目前,我国尚未制定有关公共法律服务的统一法律法规,各方面对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存在不同认识。亟待构建一整套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运行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立省级统一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信息库,充分依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拓宽人才引进途径,从高校内招募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均衡城乡公共法律服务配置。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司法所、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便利化建设,加强质量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竞争机制、首问负责机制、群众评价机制、专业评估机制、监督机制等制度。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资金保障。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拓宽公共法律服务资金筹集渠道,通过设立基金会、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