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潘巧) 近日,民政部公布行业标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23年4月11日。
据了解,民政部2014年颁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的行业标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明确评估目标、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等内容,为各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提供操作性指引,极大促进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规范性运作。开展《评估指南》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项目绩效评估标准体系,对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和促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评估主体上,《征求意见稿》将《评估指南》中评估团队应具备“取得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受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人员不低于30%”中的“3年”调整为“5年”。主要依据目前全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已经有15年,并出现了高级社工师,服务项目的人员资质年限也需相应提高。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受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的条件要求,如评估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处理等。还明确受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及专业评估团队成员的回避情形,要求与项目的评估组织者、被评估方存在利害关系,开展项目评估工作前3年内与被评估方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评估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在评估内容上,《征求意见稿》在项目行政管理中增加了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另外,基于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信息化建设力度越来越大,在专业规范性管理中增加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启发项目参与方应有信息化管理视角,利用相关信息平台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
为了保证评估质量和公正性,《征求意见稿》新增“评估监督”一章,要求评估组织方对评估执行进行监督,监管评估方与被评估方是否存在利益关联,评估是否客观、公正,是否遵守保密原则。评估组织方发现评估错误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