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以法治浇灌民族团结之花
本报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张倩)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的工作要求,不断探索培根铸魂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载体,民族团结工作受到辖区各民族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内的80余项管理制度,汇编进入《康巴什区法院制度汇编》,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党建+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开展党员“三亮六比五评”“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创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模式,以“弘扬民族精神,凝结康法力量”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党日活动,着力将党组织建设成为代表各民族群众意志、服务各民族群众需求的主心骨。
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立足民族自治地方实际,依托院内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了高乐其诉调对接工作室、哈巴格希诉调对接工作室等特色民族文化调解体系,谋划民族特色诉讼服务整体格局,打造智能化少数民族语言诉讼服务中心,为各民族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该院还积极打造“康法行”巡回审判品牌,法官深入牧民家中就地调解或开庭,并将庭审现场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法治公开课。同时设立了3个以蒙古族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实行“三审合一”双语审判模式,确保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此外,该院推行“康法护航”普法项目,开展旁听庭审、法律六进、法官妈妈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建成民族团结教育长廊,在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学党史相关栏目,举行“民族团结共奋进、携手共圆法治梦”系列活动、文艺汇演等,让法治理念潜移默化、民族团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