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在2023年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新时代十年,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祛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
原典及释义
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故曰: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战国〕韩非子《韩非子·诡使》
所以《本言》说:“国家安定靠的是法,国家混乱根子在私。法立起来的话,就没有人再行私了。”所以说:倾向于私行的,社会必然混乱;倾向于法的,社会一定大治。
出处及故事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出自《韩非子·诡使》。《韩非子》全书二十卷,共计五十五篇,洋洋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所著,经后人收集整理编纂而成。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他曾师从大儒荀子,也像荀子兼采诸家学说一样,继承和发扬了前代思想家的思想成果,形成了“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体系,被誉为法家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
韩非出身韩国贵族,系“韩之诸公子也”。在韩非所处的时代,韩国已不复昭侯时期的兴盛,反而积贫积弱,民生凋敝,又“摄乎大国之间”,生存局面非常窘迫。面对国家的日趋衰弱,韩非多次上书规劝韩王改革图治、变法图强,但他的主张却始终没有得到韩王的采纳。他忧愤当时的韩国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悲叹廉洁正直的人不被邪曲奸佞之臣所容,于是“观往者得失之变”,退而著书,将治国理论与满腔悲愤融进著述之中,写下了《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著作。墙里开花墙外香,韩非的书传到秦国,却受到了秦王嬴政的赞赏。据《史记》记载,秦王见到《孤愤》《五蠹》之书,惊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公元前233年,秦国攻打韩国,在危急关头,韩王迅即派遣韩非出使秦国。秦王想把韩非留下来,为秦国效力。秦臣李斯、姚贾趁秦王“未信用”韩非之际,进言作为韩国宗室之后的韩非“终为韩不为秦”,建议秦王加罪处死韩非以除后患。秦王以之为然,将韩非抓捕入狱。随后,李斯“使人遗非药”,逼迫韩非自杀。韩非虽然身死,但其法治思想却在这个曾任用商鞅进行变法的国家流传下来,为此后秦灭六国、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提供了思想支持,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清人王夫之将韩非所处的战国时期称为“古今一大变革之会”,社会把一系列问题摆在士人面前,促使他们去思考和解决。在韩非之前,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分别在秦、赵、韩等国主持变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韩非晚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有条件对秦、赵、韩等国的变法实践作较为深入的研究,担当起改进、丰富前人思想的任务。长在君王之家,师从荀子,又“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的韩非熟谙各家学说,同时对现实政治与实践存有深切关心和充分了解,其治国理论研究成就斐然。不同于儒家以礼治国的主张,韩非极力主张以法治国,他认为“治民无常,唯治为法”。韩非认为,只有建立并遵循完备的法规制度,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臻于善治。在《有度》篇中,韩非总结春秋以来各国治乱兴亡之由,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故有荆庄、齐桓,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釐,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但特定的出身与历史环境决定了韩非的法治理论从根本上是为君主服务的。在韩非的著述中,屡有“圣王之立法也……”“君之立法……”等言,主张君主享有绝对的权力,强调法由君出。这种立法权掌握在最高统治者手里的“法治”模式显然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也绝不可能带领国家实现“道法者治”。
评价制度得失,必须放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去考量,用今人的眼光评判历史,也并非不可,但是决不要抹杀时代背景,苛责古人。韩非作为一代法学大家,他尊崇法律,提出“法不阿贵”,主张“以法为教”,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法治文化遗产。其“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的思想闪烁着理性的光芒,迄今仍熠熠生辉。
解读及延伸
法家“以法治国”的主张最早见于《管子》。《管子·明法》篇记载:“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韩非继承了这一理念,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以法为本”的观点。《韩非子·饰邪》中说道:“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强调要以法作为治国的根本。他认同“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要求审明公私之分,以法来约束为政者立公而去私。倘使“上有私惠,下有私欲”,国家必然走向混乱,所谓“道私者乱”。慎到有言:“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韩非也认为,法是立公去私的关键,法度得以确立,私行就能废止。他批判舍弃国法而营求私利的大臣官吏,进一步申论“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所谓“道法者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中国共产党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是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执政的显著优势。
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两千余年前,古人即发出过不“以私害法”的声音。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的党员干部更应当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牢记公权为民,摒弃私心杂念,将党内法规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唯有如此,才能让党的纪律真正严明起来,才能真正明白、找准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永远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单位:中共海宁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