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王永刚:原告王诗宇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 250000元(暂算自2018 年8月29日起至2022年10 月28日止,按每月5000元计算,2022年10月29日后的抚养费由被告按月支付5000 元直至原告能够独立生活为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教育费用29240 元(暂算自2018 年8月29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26日起的教育费被告按照票据支付)。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24日10时在剑南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王永刚:原告王鹏宇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抚养费 25000元(暂算自2018 年8月29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按每月500 元计算,2022 年10月29日后的抚养费由被告按月支付 500元至原告能够独立生活为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教育费用18660元(暂算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26日起的教育费被告按照票据支付)。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3月24日9时在剑南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杨顺利:本院受理原告黄海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9民初2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牛天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9民初3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徐明光、程庆荣: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7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丽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7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冲: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扶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郭志龙、徐鑫磊、朱旭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1民初3753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徐鑫磊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谢学超、谢学壮、刘海芳:本院受理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32民初1915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李茜:本院受理赵书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32民初81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张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刘永军:本院受理原告王长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8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韩宇红:本院受理原告丹桂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邵学红:本院受理原告申道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22民初7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程邯香:本院受理原告白俊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段丽芳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5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04号

  董亭:本院受理原告宣城市郦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9号

  马磊:原告李淮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遇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王震:原告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方超:原告王淑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029号

  胡梦林:原告包志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037号

  叶林:原告李新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1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2215号

  陶本建:原告胡天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遇节假日顺延)14时4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特1号

  本院于2023年1月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俞金龙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俞金龙称:被申请人潘冬梅患忧郁症多年,于2017年6月4日晚从家中出走,经家人、亲友、公安机关通过电视台、寻人启示、周边收容所及公安网上协查等多方寻找,至今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潘冬梅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本院申报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潘冬梅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潘冬梅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潘冬梅情况,向本院报告。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19-1号

  胡应俊:本院受理原告蒋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3)皖1823民初53-1号

  胡烨:本院受理原告泾县亚细亚磁砖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汪冬保:本院受理原告江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黔0112民初1607号

  贵州亿众源生态农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肖全民:本院受理胡昆昆、周振文与贵州亿众源生态农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华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肖全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0112民初1607号,因你们联系不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重庆奥特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王孝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案,本局已经依法受理,并于2022年12月16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21162),认定王孝余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经多种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无果,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蚌埠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蚌埠市蚌山区曹凌路789号蚌埠市人社局工伤科

  联系电话:0552-2048680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