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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速览
关键词:数据法学 数据权益
基于科学研究的第四种范式——数据科学,提出继法教义学、实证法学、计算法学研究之后的第四种法学知识新形态——数据法学。数据法学是法学研究创新发展的新方向,也是一门独立的法学新学科。数据法学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方法和内容。数据法学特定的研究对象是法律数据,研究方法是法律大数据方法,而非法律解释、实证法学方法。数据法学的本体论内容是数据权益。数据权益内容涵盖个人数据权益、企业数据权益和数据安全利益。数据法学的认识论内容是关于相关关系的研究,涵盖法律数据产品的创造和法学知识的发现两个方面。
——摘自《法制与社会发展》2023年第1期曾赟著《第四种法学知识新形态——数据法学的研究定位》
关键词:数字政府 程序正义
伴随数字时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自动化行政的广泛应用,行政法中的正当程序模态正面临全方位的挑战。通过一系列制度方案,对包括行政相对人在内的社会公众予以全过程、全方位的赋能,是确保人在自动化行政过程中充分享有正当程序保障的关键。以赋能为核心,以提升人的信息能力和行动能力为出发点,技术性正当程序的既有实践和理论主张可被重构为一套理想化模型,这一模型具体包含全程参与、原理公开、充分告知、有效交流、留存记录、人工审查六方面内容。我国立法实践中已有不少能够体现技术性正当程序内在价值的制度设计,未来还需探索建立层次化的原理解释机制、标准化的记录留存机制、结构化的人工介入机制,形成技术性正当程序的完整制度方案。
——摘自《法学研究》2023年第1期苏宇著《数字时代的技术性正当程序:理论检视与制度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