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暴力”被裁定禁止具有范本价值
利用恋爱时的亲密照片威胁、精神折磨女性的行为,不只是道德问题,更涉嫌违反法律。1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湖南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某纠缠、骚扰申请人王某某,以及泄露、传播王某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该案的处理结果冲上热搜。(1月12日《法治日报》)
据报道,张某某与王某某于2022年终止恋爱关系。之后,张某某多次通过短信、电话以及社交软件纠缠、骚扰王某某,且将王某某的隐私照片发送给他人。王某某认为张某某的行为给其造成身心双重创伤,遂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发出前述人身安全保护令。
妇女权益遭受到伤害,不仅局限于家庭暴力,也会出现在恋爱关系中,侵权行为也不囿于暴力、骚扰、跟踪,还包括泄露、传播个人信息和隐私。近年来,因恋爱纠纷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屡见曝光。恋爱时你侬我侬,一旦分手就利用隐私信息报复、威胁对方,“隐私威胁”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针对恋爱关系的一种违法手段和精神伤害。
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扩大了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将同居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纠缠、骚扰、泄露、传播隐私及个人信息等暴力,也纳入法律约束,提出遭受侵害的妇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恋爱关系中的受害者提供了更有力的维权武器。
长沙这起“纠缠、骚扰前女友”事件,确实称得上恋爱关系中侵害女性权益方面的典型案例。面对这样荒唐而又近乎霸道的做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执行具有范本价值。地方人民法院依法对“分手暴力”坚决说“不”,也为实施暴力行为的男性敲响警钟。
显然,对于这类案例的处理应成标配动作。法律一旦硬起来,因恋爱纠纷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暴力行为自然没有了霸道的底气,女性也相应有了强大的后盾,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才能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还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作为一项民事强制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妇女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让广大女性有更多更强的安全感,但从相关规定可知,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涉事王某某正是借助法律维权才引发司法部门介入,所以,王某某是勇敢的也是幸运的,但公众也希望,这样的幸运不只是个例。有关方面应鼓励妇女在遭受或面临类似侵害时,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可考虑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对报告义务主体、应当报告情形以及追责机制的细化规定,为法律的及时介入和有效干预侵害女性人身权益案件带来更多希望。
归根结底,“分手暴力”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保护女性合法权益,就是弘扬正气、惩戒歪风,让法律精神和社会善意更多地照拂广大女性群体,引导社会向着真善美的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