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1个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从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指引各级检察机关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守住安全底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11个,涉及燃气、危化品、工业生产、道路交通、重点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监督主体涉及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应急、住建、文旅、城管、公安、交通等多个行政监管部门。案例聚焦民生热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针对严重危及京广高铁运营安全的重大隐患问题,与卫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为确保京广大动脉安全和高铁提速工作不受影响,卫辉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当即开展调查及违建房屋协商处置、相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安全生产涉及的公益侵害,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大量农家乐经营者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在督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解决“存量”问题基础上,推动构建事前提示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本次发布的案例还关注了新业态新问题,例如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互联网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推进新兴产业行业治理和规范发展。

  据了解,今年1-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35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99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87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