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签约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近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若干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地方性法规。家庭医生由哪些人员担任?签订协议后居民可以获得哪些服务?能够享受医保报销的哪些优惠政策等,该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12月5日新华网)

  家庭医生既可以是全科医生,又可以是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既可以个人为签约主体,也可组建团队提供签约服务,很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个性化、多元化健康需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以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143.5万名家庭医生,组建43.1万个团队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居民不仅患急病时可迅速获得家庭医生团队的诊疗和转送,而且在慢性病管理、日常用药、疾病预防、生活指导等方面,也能获得相应的专业服务。

  这项工作虽然成绩斐然,但也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比如当基层医务人员的人手不足时,或许会影响到上门服务的时间和质量;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只要不严加约束,就可能被随意增减;家庭医生的待遇不确定,也影响其工作积极性。凡此种种问题,都制约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不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让老百姓“病有所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将临时性举措变成法规,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注入确定性,有利于促进其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立法方式得以固定,不得随意更改,医务人员提供所约定的服务成为一种法定责任,家庭医生必然要依法履职尽责。如此将大幅提升居民签约的积极性,医疗服务质量也将显著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来看,首部家庭医生地方法规具有示范意义,围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医疗领域人民群众的需求,可以探索出台更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巩固成效、推进工作。比如在分级诊疗、医生多点执业、医养结合等方面,很多地方都探索出很好的经验,将好经验、好模式通过立法的方式固定下来,对于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送医上门,不用挂号排队,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各地要强化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签约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签约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