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积极创新探索社区治理有效路径

以党建为引领构建基层网格化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探索打造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社区+片区网格”两级管理架构,进一步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网格化治理新格局,积极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党建引领

  创建社区网格化治理新架构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在“光明虹”党员先锋的引领和号召下,由社区党员、网格员、物业和志愿者组成的疫情防控巡逻队,积极支援社区排查、人口登记、核酸检测、秩序维护、信息统计等工作,对社会稳定和科学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

  光明区深度融合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陆续增设了片区网格,并进一步优化领导机制,配套建立区、街道、社区和片区“1+6+31+N”四级组织领导架构,强化各级党委对网格化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支部建在网格上,阵地融在网格里,党员聚在网格内”的要求,明确片区网格党组织是网格治理和服务工作的管理主体,把片区网格打造成核心地位凸显、组织体系严密、治理能力突出、服务凝聚有力、参与主体多元的“红网格”。

  目前,全区已成立了103个网格党支部,打造了86个网格党群工作阵地。片区网格共吸纳党员1668人,其中网格员党员490人,热心公益的居民党员1178人。达到社区网格全覆盖,为片区网格提供优质党群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片区网格党组织书记由具备正式党员身份的片区网格长或社区党委委员兼任,班子成员则由街道社区下沉人员、综合(基础)网格员、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和热心公益的居民党员担任。依托这样的党组织架构,充分调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干部、社区党员、热心群众等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网格化治理格局。

  同时,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治理,积极鼓励和发动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出租屋楼栋长和近8000名下沉党员等4类重点社会治理力量,协助落实网格化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参与疫情防控等工作,有效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治理渠道。


  强化赋能社区

  注入社区网格化治理新动能

  光明区共有31个社区,平均每个社区管辖5平方公里、4.3万人。工作实践中,由社区直接管理全社区网格化治理事务,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不高,“小马拉大车”问题突出。

  对此,网格化治理依照“大社区小片区管理、下沉资源赋权社区”的优化思路,在社区以下设置片区网格,缩小网格化治理单元,实行精细化管理。根据社区大小及基层治理工作任务,每个社区设2-10个片区网格不等,每个片区网格平均包含17个综合网格。

  目前,全区共划分片区网格103个、综合网格1734个。各片区、综合网格统筹调度各类社会治理资源,成为成百上千个统筹有力、反应快速、执行高效的基层治理最小单元。

  此外,还将网格、综治等人员下沉片区网格,充实社区治理力量。其中,综合(基础)网格员全员下沉,片区网格员原则上按照1:1比例下沉。目前共下沉3287人。按照新的架构,原网格巡纠事项优化整合形成“两类清单”,一类是基础网格员巡纠事项清单,另一类是全区统一下沉片区网格员巡纠事项清单,真正做到职责明晰、分工明确。

  对网格化治理力量的考核权也一并下沉,由过去的街道为主转变为以社区为主。考核权重方面,社区党委占70%,街道社区网格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占30%,让社区真正有权管人、有人干事。


  强化智慧治理

  激活社区网格化治理新引擎

  “‘新小湖’上线之前,隐患事件一天一两百条,现在平均一天三十几条,降幅70%以上。”新羌社区网格员龙和介绍。“新小湖”指的是新湖街道近期上线的“‘新小湖’网格智能巡检系统”,是光明区积极探索社区网格智慧治理、科技赋能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按照网格化治理“一张网”要求,光明区升级“治理通”信息化平台,整合事项主管部门相关数据信息,建立“统一申报、统一分拨、统一处置、统一反馈、统一考核”的事项受理分拨运行闭环机制,使办理过程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可追责。今年以来,全区网格员共报送各类综合巡查安全隐患事件40.2万宗,整治率达99.6%,将系列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楼栋是基层治理最有效的“发力点”。光明区网格系统着力打造“数字楼宇”品牌,聚焦楼栋内人员、事件管理要素,开发楼栋智能身份证、楼栋分类分级管理、“楼长通”智能终端系统,建立楼宇人口管理服务、量化考核评价、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机制,形成具有光明特色的“数字楼宇”城市微单元治理体系。

  目前,全区“楼长通”App已注册安装用户10253人,占全区楼长总人数的93.8%。按照管理规范、知法守法、治安良好等评选规则,创建平安文明楼栋2.01万栋。楼栋长主动申报居住人员信息2.2万条,上报安全隐患2885条、矛盾纠纷74条,为辖区平安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