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姜丽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徐海滨:本院受理原告杨志云、阮飞诉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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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强、张海芹:本院受理原告范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5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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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北京维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6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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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红艳:本院受理原告王兆敏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5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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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猛:本院受理原告张皓杨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5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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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奉君:本院受理原告于俊山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5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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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永龙:本院受理原告郑基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3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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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晓东、方沛英:本院受理原告三河市润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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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建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3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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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盛世梁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昊海联华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春香诉你们及三河市长城重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5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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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喜泉:本院受理原告潘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5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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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云亭:本院受理原告陶灵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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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辉:本院受理原告张玉侠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82民初12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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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敬良、侯杰云:本院受理原告苗永革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4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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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为柱:本院受理原告三河市福盛达烟酒茶行诉被告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唐为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上诉人三河市福盛达烟酒茶行就(2022)冀1082民初79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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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方清、于敬杰:本院受理原告王艳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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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宏通(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转让人)与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受让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人将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保证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人履行全部偿还义务。



           

              序号

        
           

        债务人名称

        
           

        保证人名称

        
           

              1

        
           

    天津市制锁五厂

        
           

    天津市建筑装饰五金工业公司

        
           

              2

        
           

  天津市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天津中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3

        
           

        天津市科技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科学器材集团公司

        
           

              4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华农物资公司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经销公司

        
           

              5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沙沃食品冷冻厂

           

        天津市华农进出口公司经销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小沙沃村委会

        
           

              6

        
           

        天津开发区赛特针织制衣有限公司

        
           

        天津皇家庄园酒店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欧瑞克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

        
           

    天津开发区春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振胜铜材厂

           

    天津市第二电气控制设备厂

        
           

              8

        
    

    道格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加布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道格兰(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

        
           

    奥斯陆(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加布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奥斯陆(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让人联系方式: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科技大厦

  联系人:姚景瑞 戴亮

  电话:02228355150

  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