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助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本报讯(记者何毅 通讯员刘禹)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甄别“僵尸企业”,助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为当地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为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浚县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创建企业破产审判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对企业破产审判涉及的产权瑕疵、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等重难点问题作出规定,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为提升审判质效,该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快慢分离”的破产办理机制,指导财产、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三清”案件和“无产可破”等案件走简易程序,保证程序和案件相对应,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破产案件的办理和“僵尸企业”的出清效率。
为推进破产案件有序审理,该院坚持摸清底数,坚决贯彻适当必须的原则审理破产案件。截至目前,该院受理的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已审结,全程审理时长仅为96天,树立了快速审结的标杆,有效促进“僵尸企业”快速有序地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