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印发通知厘清乡镇人民政府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责任义务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法学会积极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目前该制度已在12个乡镇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该县古城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围绕综合执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为镇政府提供法律建议4条,办理委托调查事项2件,配合行政执法1次;红河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协助镇政府化解信访积案1件,审查合同3份,培养农村法律骨干36名、法律明白人120名;王洼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协助镇政府对全体乡村干部开展法治体检1次,化解某煤业公司退回123名井下劳务派遣工人劳务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3件。

  自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观摩推进会召开以来,彭阳县法学会积极谋划,联合县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推行乡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通知》,厘清乡镇人民政府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之间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制度推行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科学界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内容。严格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聘任、工作和考核条件,把乡镇落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和支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把司法所所长履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评优选先、公务员考核和司法所考评。

  《通知》明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要职责。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搭建工作平台,积极支持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乡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职业规范和准则,及时、公正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