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河南安兑贸易有限公司、刘海棠、郭永丽、儋州恒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巨多鑫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章丘区新军学玉检材经营部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鑫聚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国臣诉你房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虹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5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志远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5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冯志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50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方向荣:本院受理绥中县兴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58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王鹤、陈昌海:本院受理绥中县西甸子镇辉煌环保果箱制品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4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李佳兴:本院受理魏德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1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赵生明:本院受理张书波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333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后的第3日上午11时在绥中法院前所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李福强:本院受理原告靳纪波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32民初1806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杨金山:本院受理原告牛素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32民初1823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王素英:本院受理原告韩超英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2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安徽金知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大吻:本院受理原告陈思成诉你们与李璐、贾仁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安徽盛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跃诉你方、霍邱豫皖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4日刊登于本报的曹守燕、郭永彬、孙金香、邯郸市三康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达支行诉你们、河北东之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曹守燕、郭永彬、孙金香、邯郸市三康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更正为““曹守燕、郭永彬、孙金香、邯郸市三康冶金炉料有限公司、金川县天诚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胡新海:本院受理原告梁如兵诉你、梁奕辰、韩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1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及被告梁奕辰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郭向阳、李飞飞:本院受理原告安平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张小娜、孙一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125民初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张慧峰、周口市正信基础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曹贵生申请执行周口市正信基础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豫1602执异258号执行裁定书和(2021)豫1602执异25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补正裁定),裁定追加张慧峰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602执异258号执行裁定书、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明:本院受理原告高书文诉你买卖合同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5649号起诉状副本(要求给付货款67500元及利息,承担诉讼费及保全费、律师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冻结你在银行账户的存款675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28日9时在本院博洛铺法庭开庭审理。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王桂环:本院受理何慕诉你买卖合同纷一案,案号(2022)辽0882民初4272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你在银行账户存款3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起诉状副本(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给付原告货款19950元及利息;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28日9时在本院博洛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贾燕芳:本院受理侯英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8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生效。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春雨:本院受理原告郭宇博诉你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5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康文强、李志行、郭自强、阴瑞、赵春霞、王秀慧、刘艳静、郑芳芳:本案原告方文科诉你们和李丽、张强、刘玮、吴海霞、张前进、李丽科、王胜辉、崔杰林、贾小川、宋路路、温国强、李广辉、冯少磊、李坪儒、朱玉鹏、温晓魁、武峥、张子扬、高昭星、刘叶、王耀光、李佳彬、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判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卫平: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其宗贸易有限公司诉你、邯郸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邯郸市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刘肖龙: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军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5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间截至公告期满后15日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12月13日10时-2022年12月14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被执行人河南中奥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嵩山路西侧、文昌大道北侧诗意江南5#楼(在建工程)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701,702号房屋。上述财产起拍价为4903531.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加幅度2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永胜:本院受理原告滦南县万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诉天津万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永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


  郭家南:本院受理原告刘长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4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