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以精准性和专业化强化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筑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本报讯(记者常明 通讯员张晓玲) 2021年5月,为切实强化司法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精准性和专业化,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组建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截至目前,巡回法庭已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6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17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2019年1月,被告崔某驾驶被告济南某建筑公司的重型货车,行驶中刮断黄河泺口水文站钢丝缆绳,致使济南黄河段水文监测工作一度中断,给黄河防汛预警和调水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为维护黄河设施权益,黄河泺口水文站作为原告向天桥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各被告赔偿各项财产损失共计50余万元。

  该案经合议庭审理,依法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讼请求,敲响了黄河巡回法庭“第一槌”。多家媒体进行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获得社会舆论广泛好评。

  为有效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2022年1月,天桥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出庭履职,审理被告人张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种植于济南市国有北郊林场的杨树、法桐、白蜡等共计115株。被告人张某某无证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5000元,并判决张某某对破坏的林地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按要求补栽树株,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市区两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沿黄村庄干部群众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黄河沿岸村居旁听群众代表作了环境保护宣讲,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提升宣传效果,直观展示黄河流域生态文化,天桥法院在巡回法庭高标准建设济南市两级法院唯一一处黄河环境资源展示厅,通过文字资料、图片视频等将黄河文化、法治文化、红色文化有机融合,打造成寓教于乐的黄河生态保护宣传阵地。今年以来,已接待参观120余人次。

  与此同时,巡回法庭工作人员主动到天桥黄河河务局、济南国有北郊林场、天桥北展区服务中心等沿黄单位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2次,进一步了解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情况,梳理法律关系,帮助解决问题,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定期到桑梓街道、大桥街道等沿黄村居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已开展法律咨询活动5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