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杜亚鑫:本院受理原告张建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北汪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杨泽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宝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郝建丽: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你、彭晖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该案已判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瑾、宋美云:本院受理原告李河山诉你们、孟凡民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该案已判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民事审判民一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邢建江、河北省东涛物流有限公司、李振海、郭勇、邯郸市广隆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全勇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因原告马全勇、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不服本院(2022)冀0403民初1107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路凤静、何明:本院受理原告绥中县前所镇强盛白钢加工部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马旭:本院受理原告杨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1421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绥中县人民法院
宋昌举: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中原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洋、耿生金:本院受理原告朱丽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265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被告刘洋、耿生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朱丽杰借款13万元。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二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博洛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襄阳市翠景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安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项城市路固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81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李先的(曾用名李先志):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渊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02民初3694号案件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邯山区颂雅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北毅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02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陆路:本院受理原告张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02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李新玲:本院受理原告丁波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402民初3220号案件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刘定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522民初6477号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组成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刘学梅、庄岩:本院受理原告张尚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育才: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建业世和府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前超:本院受理原告赵清华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川汇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王书红、大名县恒轩养殖有限公司、王胜强: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名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作出(2021)冀0425民初2444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名县支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
李超:本院受理原告孟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顺延30日内为答辩和举证期限,并定于2022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如意与被执行人河南万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你公司为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8日9:30在本院官屯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山东晶泰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营口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1月28日10:30在本院官屯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付振江:本院受理原告陈学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5民初4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对豆保卫名下位于河北省枣强县福星家园小区4-1-1002室房产进行第二次拍卖,现公告通知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麻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常永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27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展磊:本院受理原告苗胜洋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505民初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董向东:本院受理原告陆明诉你、徐英娜、张翠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81民初3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梅松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和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甘2926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牛天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11月2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肖鹏:本院受理原告胡兆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4民初2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