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常书印:本院受理原告张书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风险提示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管占勇: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你及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229民初1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陆庆彬:原告董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秦文龙:原告王文源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郑春龙:本院受理原告丁青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1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朱水生:本院受理原告李冬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823民初1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杨健:原告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823民初1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522号
扬州保绿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泾县中瑞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515号
朱冬梅:本院受理原告方五荣、余福祥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14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王俊飞:本院受理原告蔡海斌与被告王俊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潘月爱:本院受理原告羊超与被告潘月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1823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451号
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林孝平:原告马鞍山市小李吊装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奋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林孝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2022)皖1823民初1586号
徐斌:本院受理原告钱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泰安泰山三和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范明志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告知你(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地址:阿拉善左旗旗政府南院东二户,联系电话:0483-8225962。特此公告。
阿拉善左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龚美玲:本院受理原告吴昌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2801民初1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吴昌毅与被告龚美玲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李命山、李斯日古楞、李那顺乌日塔:本院受理原告科左后旗旗丰种子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522民初31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商丘市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商仲裁字(2022)第176号申请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裁、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答辩期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5天15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丘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商丘仲裁委员会
刘志新、王栋:本院受理原告张宝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张博:本院受理原告宗蕊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广东五洲龙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三河市燕郊瑞铨通机电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罗京:本院受理原告金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210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李新善、林王玲:本院受理原告沈金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王卫强:本院受理原告展宇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3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北京海莉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三河新起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森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3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明晓强:本院受理原告于红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3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何俊树、刘元元:本院受理原告逯发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082民初1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王团伟:本院受理原告李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郑州红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国成:本院受理原告李雪周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鉴定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进行鉴定质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安兑贸易有限公司、重庆今天品牌营销有限公司、重庆贝蒙世晖置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鑫之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泾县天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本局已采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泾财罚决字〔2022〕7号)给你社,但均无法送达到你社,因此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请来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如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请你社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主动履行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泾县人民政府或者宣城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财政大楼403-404室,电话:0563-5123753;5121894;5123221。
安徽省泾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