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成效
十年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案件二十九万余件
本报讯(记者王蓉) 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发布会,介绍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亮点与成效。据介绍,2013年至2022年6月,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案件29.5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解释31个、规范性文件9个,发布指导性案例12件、典型案例137件,印发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对涉外审判中的111个疑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审判程序、统一裁判标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三)》。
这十年,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服务保障“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北京“两区”建设等10余个司法指导意见;及时制定、修改外商投资配套司法解释,使外商投资纠纷审判进入以“一法一条例两解释”为主干规范体系的新阶段;对外商投资纠纷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由各级法院涉外审判庭归口办理,推动形成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专业化涉外审判格局;破解域外送达难、外国法查明难,修改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涉外送达规则、规范涉外送达行为;启用全国法院司法协助管理平台,有效缩短涉外送达周期。多地法院制定涉外民商事案件送达指引,在不违反所在国法律前提下,探索电子送达、当事人转交送达和委托律师、公证机构、海外侨团送达机制。汇集五家域外法查明机构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资源,设立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开展域外法律和案例资源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