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观点
校车重在安全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渚湖中队辅警对辖区内的校车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车车况、逃生装置、灭火器、破窗锤等安全设施的性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新学期乘车安全。(8月25日《工人日报》)
@程汉鹏:校车的安全关联和牵动着无数家庭。近年来,各地逐步强化校车安全规范化管理,校车规格、标准等得到提升,保障了学生安全出行。校车安全从来都不仅仅是车的问题,更是人的问题,必须从呵护学生安全的角度出发,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校车安全。相关部门要从制度和法律层面予以监管和约束,促进校车安全责任主体履行好职责,在校车的质量、驾驶员的资质、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落实落细工作。将校车运营真正纳入常态监管,同时严厉打击黑校车、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问题,校车安全程度定会进一步提高,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护航。
谨防借“智慧教育”之名行敛财之实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随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调研发现,当地多所学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标准划分“智慧班”和普通班。进入“智慧班”,需一次性缴纳课程资源费、平板使用费等数千元。不少家长虽然心有抵触,但为了让孩子分个好班,只好硬着头皮掏腰包。(8月27日新华网)
@刘臻睿:学校标榜的“智慧班”成为校方与第三方企业创收的工具,二者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开设所谓的优等班,实际却从中敛财,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权益。早在2019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就出台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要求“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分班行为本就不被提倡,而假借优等班之名,行敛财之实的行为更是涉嫌违反法规。相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特别是第三方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督办查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倒查和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