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点
出游应备好“文明行囊”
8月13日,多名到内蒙古呼伦贝尔旅游的游客将车停在陈巴尔虎旗公路边的草原上。牧民见状上前劝离,而游客不但不听,还辱骂前来劝离的牧民。后私闯牧民草场的游客致歉,并请求广大网友的原谅。(8月15日《中国青年报》)
@陈雪:无独有偶,就在前几日,几名游客在九寨沟景区光脚踩水,被处以行政处罚。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秀美如画的九寨沟,人们心向往之。既然来看风景,就不要做诸如此类煞风景的举动。公开道歉既是对自己行为的反思,也为其他人提个醒。近些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当中的刚需。但必须要强调的是,遵守道德规则始终都应该是旅游的前提,素质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缺失。旅游者应该了解旅游地的风土人情,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享受美好。对于美景,我们可以去欣赏、去拥抱,但是一定要记住,把自己的素质带上,开心而来,尽兴而归。
别让“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你知道猪肉也能“美颜”吗?陕西省西安市民陈先生发现,现在许多肉店都悬挂着一种灯,灯光是红色的,打在猪肉上,肉看起来分外鲜嫩,可是拿到普通灯光下,肉的颜色就不一样了。陈先生觉得需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颜灯”下挑选猪肉一定要擦亮眼睛。(8月17日《华商报》)
@严奇:据了解,陈先生遇到的“美颜灯”,便是饱受争议的“生鲜灯”。且根据不同食材,可以选用不同生鲜灯,例如将绿光源用于蔬菜,让叶菜看上去更新鲜;将蓝光源用于海鲜,让水产看上去更有活力。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经营者对其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有确保真实、全面,且不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的义务。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打造“无‘滤镜’市场”,通过制定生鲜市场经营标准,限制灯光选用的亮度和色泽,削弱灯光广告带来的宣传效果,营造透明、可信、质价相符的交易氛围,用返璞归真的采购环境吸引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