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服务为支撑,推动医养有机衔接,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等措施,聚焦统筹利用医疗、养老等服务资源,优化服务衔接,要求各地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资源共享,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引导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壮大失能照护服务队伍。明确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疗卫生行业、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和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纳入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