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路径探析
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时代,政务审批程序处理过程更公开、更透明。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值得探讨。
建设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及面临的问题
建设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性举措之一,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调节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体制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才能适应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将数字经济时代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中,排除体制机制障碍,有利于持续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
目前,建设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信息技术领域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陆续出台,但当前活跃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行业呈现出技术更新频率高、产业发展速度快的特点,且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逐渐涌现出许多新业态,这使得数字经济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有关人脸识别、数字货币等新型技术还缺乏高层级的立法指引,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尚需及时跟进。同时,以强制捆绑和卸载等方式打击竞争或通过病毒收集用户信息的不法行为,以及利用网络进行诈骗、传播淫秽色情、实施网络赌博等以及利用算法进行“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时有发生。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信息技术领域立法,推进网络安全制度、互联网金融等法律制度与时俱进,促进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法律制度更新,补齐短板,营造适合数字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亟待防范数字知识产权风险。近年来,网络知识产权领域侵权案件频发,一方面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过程更复杂,网络传播速度快,侵权成本低,侵权行为隐蔽性强,侵权行为发生后查控难度大;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数字化监管能力、风险防范措施仍存在不足。因此,数字经济时代,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亟待进一步构建防范数字知识产权风险机制体制。
建设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路径
完善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地方性规范,增强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适应性。数字经济领域的活力在于创新,应配套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首先,做好各类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梳理现行制度,查漏补缺,避免规定重复冗杂。有针对性地制定数字经济法治化发展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动态监测评估,修订和完善规范相关标准及文件,为企业提供契合有效的合规指引。其次,重视健全数据要素配套立法,推进国内国际规则接轨,提升政策灵活性和包容性。最后,加快建立行业认证体系,建立人工智能等新型行业的准入制度,对数字经济技术治理方式进行补充。针对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新业态经济,如智能汽车等,支持企业参与技术标准、测试规范制定等。
落实数字经济监管体制。首先,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的法治化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之一,优化数字经济时代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化数字政府的打造。2021年8月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提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这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提供了方向。因此,要制定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地方政策,对一些超前数字经济新业态,适当放开监管,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试错。对已经形成垄断的网络平台、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进行深度调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其次,应重塑政府监管体系。数字经济展现出的运行方式、经营模式及发展理念等有别于传统经济,需要监管部门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具体而言,监管部门要改变属地监管模式,通过更高一级职能部门的统一调控开展异地协作,减少地方政府之间的差异性,实现一体化运营。针对融合型新业态发展,要发挥职能部门之间的指引作用,明确监管牵头部门,统筹部门资源,减少监管成本,避免重复和冗杂。要发挥协同治理的作用,深化政企合作,利用数字平台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数据优势,优先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再次,扩大政府数据共享范围。政府数据是国家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在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用信息透明化推动市场监管的精准度,用数据明确化提升政府公信力,有效发挥数字技术在政府监管中的效能。最后,强化政企联动。企业应在原则与尺度内进行探索创新,遵循守法与效益并重原则。对一些法律法规尚未介入的新业态,企业要及时与政府进行沟通,合理合法进行业务评估,增强行业自律,避免法律风险。
强化多元化数据安全保障措施。首先,加强网络数据安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就是竞争的核心优势,关系着企业的商业秘密及市场地位。数据平台连接交易方与用户双方,也是构建数据安全体系的核心,因此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就需要完善网络平台管理制度,通过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创新抵御危害信息安全的各类行为。其次,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通过立法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体系的同时,针对网络平台的非法信息收集、数据泄露、篡改和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警示和惩处措施。明确平台责任以及承担标准,加快完善平台投诉处理机制等。最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应通过多元化措施和手段协同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应充分应用数字技术,整理完善基础数据库,创新智能检测技术,构建人工监督与智能检测共同作用的运行机制。同时,构建高效、专业的网络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司法裁判等知识产权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并非一蹴而就,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突破以往治理方式,还要注意制度规范和治理手段的适应性,这样才能对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抓准要害,迅速妥善处理。数字经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需要政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也需要企业遵循法律法规秩序,秉持社会责任感,二者相辅相成,方能共同推进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本文受到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编号:SK2018A0319)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编号AHSKY2021D11)课题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