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路三波、沙河市晔之豪快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理杰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牛英杰:本院受理原告董彦东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3民初1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马东明、张燕丽、登封市华瑞造型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金伟、朱灏、河南省古豫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东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吴世洪:本院受理原告严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朱家敏、王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朱昌保、唐正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胡富良、周口市艳威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贾德亮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1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李刚、郑晓辉:本院受理原告田文的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8民初4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杜飞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8民初6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李刚、郑晓辉:本院受理原告杜飞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8民初5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刘社庆:本院受理原告杜苏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8民初62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胡雅科:本院受理原告胡伟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8民初4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冀伟科、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8民初5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刘洋、耿生金:本院受理朱丽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辽0882民初265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9月5日9时在本院官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李新红(李心红):本院受理原告杨宏生诉你宅基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沙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张丽、李联合、马宝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数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1602民初3930号、3954号、3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刘洋、耿生金:本院受理宋友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882民诉前调768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9月2日9时在本院官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2年8月20日10时至2022年8月21日10时止(拍卖标的物,延时的除外)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进行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石建洋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阳光半岛花园37幢402号房屋,住宅面积168.03㎡,评估价915763.5元,一拍起拍价778399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四、监督电话0394-8173156,联系人朱法官0394-8173023,联系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周商大道川汇区人民法院。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高军民:本院受理原告刘俊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吴忠正:本院受理泊头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冀0981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文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李中亮:本院受理贾万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冀0981民初211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
张振伟: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神龙酒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984民初1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刘友珍:本院受理原告赵文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628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毛坪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杨凤芹:本院受理原告代利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旧寨法庭公开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曾梦芝:本院受理原告谢子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2022)冀0505民初506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兹有我所律师张乐园,身份证号:412722198606243017,律师执业证号:14116201910079527,因律师执业证丢失未年审,现登报声明张乐园律师执业证作废。
河南洺水律师事务所
2022年7月12日
郑重声明 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冒用我司名义,私刻、伪造我司印章,冒用我司名义投资设立茂隆南方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3YW1K),对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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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隆公司债务清查领导小组
茂隆实业贸易发展总公司
2022年7月 15日